宋茶茶刚刚比的那个距离,又缩短了好些,她看着对面人身高和模样的突然变化,又接近她初见百里晴明时候的样子了。
是因为是魔族吗?所以才会长得那么快。这一年多以来,她始终也没弄明白他奇特的生长规律是怎么回事。最初见他的时候像是**岁的人,前段时间还是十二三岁的模样,可一眨眼他又变成了十四五岁的样子。
这个模样的时候,百里晴明应该早就遇到百里月了,去仓鼎山了,宋茶茶百思不得其解,她甚至生出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他不会是假的百里晴明吧。
可能模样分明就是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第二个百里晴明?
“该买新衣服了。”她笑着对退后一步的男孩说。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已经变得束手束脚的衣服,发觉自己已经可以轻而易举地俯视对方了,紧绷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看起来,我已经不那么像弟弟了。”
一年多之前还可以抱在她怀里的害羞小孩儿竟然长成了少年意气的模样,可这会儿还是同她隔着几步的距离,她只好去牵他的手安慰他:“不要生气了,陪你买衣服好吗?”
碰到他手的时候,他还是没反应,宋茶茶刚想缩回手,又被他一把拉住了,扣得紧紧的。“一起去吧,”他别别扭扭地说:“姐姐也该买新衣服了。”
两人往慧都最好的制衣店里去,店老板一看到宋茶茶和长歌,一张嘴都快要说不出话来了,只不停地重复一句话:“宋先生家的弟弟长得也太快了吧。”
宋茶茶微微颔首,回头对长歌说:“喜欢什么就去挑。”
不一会儿他穿着一件白色云纹水纱衣走了出来,整个人看起来清朗出尘。宋茶茶对他这样子甚是满意,这身衣裳也十分衬他,像是从画里飘下来的神仙。
“这件也试试吧?”宋茶茶指着一件与他初见百里晴明时极相似的衣服问长歌。
“夏日了,我不是太想穿黑色。”
宋茶茶颇为惊讶,百里晴明一直以来可是最喜欢穿黑色的,不分四季,如今这孩子养在她手里,竟然转性了吗?
“但是如果姐姐想要我试,我就试。”说罢,他便拿起衣服进了里间。
“宋茶茶!”只听一娇滴滴的喊声传来。
这不是沈樱吗?她怎么找到这里来了。来人站在店里,店老板忙殷勤地请她坐下,宋茶茶这才想起这制衣店也是她沈家的产业。
“阿樱,你怎么来了?”
沈樱挥挥手,店里的人全都避开了:“我都知道了...你拒绝了我哥哥。”
宋茶茶点点头:“不好意思,阿樱,我与沈大哥确实不合适。”
“是因为不合适吗?我怎么听我哥说...”沈樱嗫喏了半天才启齿:“说长歌说自己是你的童养夫...”
宋茶茶道:“童养夫倒不是,但我与长歌确实有不能分开的理由。”
“姐姐?”俊美的少年从里间出来,穿着那身黑衣,果然像极了他们初见时的模样。宋茶茶目不转睛地看着长歌,笑得很甜:“特别好看。”
“长、长歌?”沈樱在一旁惊讶万分:“才两日不见,你怎么长这么高了又?!”
长歌让宋茶茶给他整理领子,一边回头淡笑道:“沈樱姐,我看起来果然不像是姐姐的弟弟吧?”
沈樱老老实实地回答:“不像...你怎么能一年长人家四五年的个子呢?”
沈樱简直不敢看长歌的脸,他如今的脸上一股稚气和成熟并存,正是最好看的时候,而且那个子已经比宋茶茶高出半头了。他是个妖精变的吗?怎么会长得这么快?!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只好安慰自己这孩子只是异于常人,毕竟不少人夸过他根骨绝佳,看他站在宋茶茶旁边,竟有几分般配的样子,立时怒道:“你果然是要做宋茶茶的童养夫?!”
长歌立马就承认了,笑得开心自得:“是啊,沈樱姐,所以你回去要告诉沈大哥,不用再想着和我姐姐提亲了,她是不会答应的。因为她有我了。”
沈樱看宋茶茶,宋茶茶眼神回避,又没有反驳。
“你...”沈樱皱了皱眉,突然想到什么要紧事:“我听洪朦说,清御堂的长老很想收你为徒,而且是掌门的关门弟子,清御堂的掌门有多厉害你知道吧?很久以前,有个叫夜离的神仙也是打请御堂飞升的。他们觉得,你就像当年的...嗯...夜离一样,有飞升的潜质。”
“夜离是谁?”长歌问。
宋茶茶的心仿佛被扎了一下,她微笑着说:“夜离是一位很好很好的仙人。”
长歌低眸看着宋茶茶的眼睛,发现她又有些心不在焉,便问沈樱道:“做神仙有什么好处呢?”
沈樱道:“做神仙自然是好处多多啊,可以长生不老,可以收万家香火供奉,可以受万人尊崇,做神仙哪里都好啊!”
长歌又问:“沈樱姐?你的夫君也是要做神仙吗?”
沈樱摇头:“他因为要与我成亲,没有选择与门派双修,而且根骨也没你好,总归还是要留在凡尘的。”
说什么双修啊,宋茶茶咳了一嗓子,沈樱道:“长歌,你有这样的禀赋,应该把握。”
长歌扣住腕上的袖扣,笑着看沈樱:“那岂不是说我日后便不能与姐姐在一块了,自己当神仙有什么意思呢?我不喜欢万人尊崇,姐姐喜欢我就够了,活那么久也会很无聊吧。”
沈樱真是头一次听这样的说法,又听长歌道:“况且去修仙也不一定就能得道飞升吧。”
沈樱急道:“你这怎么胸无大志呢?”
长歌:“洪朦胸怀大志,沈樱姐让洪朦努力修炼吧。”
......
他的耐心已经耗尽:“姐,回去了,我又腿疼了。”他面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宋茶茶知道他是在耍花招,付了钱,便同他回去了。
关上门,长歌不耐道:“沈硕讨厌也就罢了,沈樱怎么也如此讨厌?!想让你嫁给沈硕,离开我,便要诓我去修仙!”
“长歌,清御堂,得去。”
“为什么?”长歌惊讶地望她,一双眼眸沉沉。自打捡到他之后,宋茶茶只觉得他的眸色总不似从前,那双猫儿般的琥珀色瞳孔,如今像是漆黑的深潭,她不敢深看,总觉得那眸子像是要将人吸进去一般。
“你总是腿疼,我觉得不只是因为生长痛,清御堂有个御灵池,应该会对你的身体有很好的效果。”
长歌那浑身疼起来,简直像是中毒了一般,疼得浑身冒汗,可问遍了大夫,都说他身子没有任何毒素。清御堂的御灵池可是《浮屠经》里的一个关键地点,几大修仙派合力围攻魔族时,穆扶苏受伤,便在这里修养过筋骨。
宋茶茶现在已经不想着一定要帮百里晴明去除魔性,阻止他成魔了,她更想阻止的是他做事的轨迹,至少现在看起来他很听她的话。
长歌眼尾染上一抹红,那颗泪痣让他魅惑无边:“姐姐,你好关心我哦。”
宋茶茶眨眨眼,她竟摸不准他这话里的意思,究竟是开心还是不开心:“你还是不想去吗?”
他果然垂下了眼眸:“身体痛,我可以忍受的。”
“长此以往,你会受不了的。”
“可是去了清御堂我就不能每天都见到你了!”他漂亮的眼睛充满了不愿,黑色的瞳孔里满是宋茶茶的身影:“我可以忍受的,我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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