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狼王战斗的样子吗?——明岑。
华国首都国际机场,人潮涌动。
穿着一身黑色外衣的女孩缓缓从出口处走出,她脸上戴着一个黑色口罩,齐肩的黑发被随意地用橡皮根扎起,被压在黑帽下。
明岑拿着行李,左手按了耳边的特制蓝牙:“我到了。”
蓝牙那边的人回道:“好,小心点,直接去我之前跟你说的地方。”
“嗯。”她淡淡地回道,拉起行李箱便大步流星地向机场外走去。
“小一,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明岑在脑海里同小一说话。
“…什么问题?”
明岑歪了歪头:“上一世的时候,我家亲爱的后来怎么了?”
小一打了个冷颤,还“我家亲爱的”??
单身狗,惹不起。
“殉情了。”
那个世界整个都崩了,不是殉情是什么?
总不能说后来殿下醒了,然后跟她一起转世吧?
“你上一世就是不够信任他,不然就不会是这个结局的。”小一忍不住侧面敲打敲打她。
“这回聪明点,懂不?”
明岑沉默,半晌之后,忽然疑惑问道:“我怎么觉得…相比任务,你好像更关心我的感情问题啊?”
“那、那还不是为了能让你更加快速地完成任务?你仔细想想,殿下的神魄每次都是在你家亲爱的的某个物品上,如果你拿下了他的心,什么东西你不能碰?是不是?”
小一有些慌乱地解释道。
妈呀…差点就露馅了!
明岑想了想,皱眉:“是么?”
“哎呀反正就是这个道理,我可是无所不知的系统,总之这回你大胆追就对了。”小一含糊道。
“哦…那这次殿下的神魄在哪儿呢?”明岑问道。
小一语气贼兮兮:“嘿嘿嘿,在你亲爱的的喉、结、上~”
明岑:“……这是要我把他的喉结给挖出来的节奏??”
“你想什么呢?!”小一连忙制止明岑可怕的脑洞,“隔着皮肤用手碰就行了!当然…用嘴巴亲效果会更佳哦亲~~”
明岑满脸黑线:“呃……为什么用嘴效果更好?之前不都是碰一下就可以了么?”
“你傻啊?之前神魄都是附在死物上,这回可不一样,人家是在一个有生命的人身上,方法当然不一样。如果你用手就要碰一百次,用嘴巴一次就搞定了。”
小一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明岑:“…听你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
虽然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儿。
“反正就是这样,哎哎,你抬头往正前方看去。”小一话锋一转,兴奋道,“你亲爱的来了!”
闻言,明岑下意识抬头看,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眼眸。
那人生了一双温柔的桃花眼,眼角微勾,额间的碎发坠落了一地星晨。挺拔鼻梁下的薄唇色泽红润,五官精致得像艺术家手下的作品。
长腿被黑色西装裤包裹着,外套被随意地搭在手臂上,微微露出那骨感分明的手腕,那肤色竟连白衬衫都比不上。
若手控的人看到这样一双手,怕是会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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