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卧室的温圣朴很无聊,不知道该干什么。
那些穿越的前辈不是有金手指,就是有系统,要么就是记忆力超群,开局就能有大豪宅,要么做个任务就给钱,最次的都能抄抄书,拍个电影,卖个歌。生活惬意至极。怎么到自己身上就什么也没有呢。
嚎了两嗓子,感觉也就是KTV麦霸的水平,而且所有歌都是记得一句半句的,唯二能唱完整的就是国歌,和世上只有妈妈好。
而且自己记忆力属于瞬时记忆,但过段时间就会忘的只剩下个名字,或者连名字都只能记住一半。
废了。
看来只能用这双手来勤劳致富了。
温圣朴忽然看见自己的食指上黑黑的一圈,像一个戒指样的纹身,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没想到前身看着那么窝囊的一个男人居然会纹身。
认真看了一下的温圣朴,眉头皱了一下,黑黑的一圈。这不会是带久了戒指,留下的印记吧。
用左手使劲的搓了下,一看,没掉色。再搓,还是没掉色。
嘿,还真是纹身。但就是好丑啊,黑黑的一圈。
还在认真的观察的温圣朴恍惚了一下,就发现自己出现在了一个小房间里,而且放着一个平板电脑。
看着周围,楞了一下。因为他能看到外面睁着眼睛看手指的自己。大舅真没骗我,是我目光短浅了。
而且温圣朴立马就认出来了,那是自己的平板电脑,自己死之前还在床上抱着它刷微博呢。
拿起来端详一下,翻看一下,没错就是自己的电脑。
试了一下,居然能打开,还能上网,而且是连着地球的网络。
刚还在哀叹自己没有金手指,这自己一下就是两个啊。
发了,自己发了。
兴奋之余,忽然想到自己怎么出去啊。
念头一转,又回到了卧室里,而且手上拿着那个平板电脑。
哈哈,真的发达了。
大笑着点开平板上的网页。
恩?我再点。
我刷新。
网络异常,请重新连接。
而且电量也显示着刺眼的红色。
不管网络了,先把电充上。
找充电线,手机的各种手机的充电线。
感谢前妻,要不是前妻换手机如此勤快,也不会有这么多各种型号的手机线。
终于找到一根接口一样的,连接。
“呼。”还行,充上电了。
就是怎么都不能连网。
充一会电后,拿着平板反复实验,最后得出只能在戒指空间里连网,只是在使用的时候耗电特别快。
这都不是事。
有了它,我要做大明星,我要当全球影帝,我要当世界知名导演,我要红遍全宇宙。
温圣朴在卧室里抱着平板兴奋的转圈,幻想着自己红了,出名了。
写歌,卖歌,自己唱,出专辑,收钱。
写剧本,当演员,当导演,上映,收钱。
顺序和过程都想好了。
想到做到。
拿起笔开始从平板上抄已经下载缓冲好的歌曲歌词,抄的太高兴了,还唱了出来。先卖几首,攒点钱,然后自己在录歌发歌。
完美!
卖给谁呢?这要好好想想,得卖个好价钱。
想想,再想想。
苦思冥想。
揪着头发想。
没门路,卖个P啊。
自己唱,没钱宣传。还得花钱录歌。
行不通。
剧本呢?这个应该可以,看着影片想写,但看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写剧本。
从网上下,对,就这么干。
钻进戒指空间,让平板联网之后开始下载剧本,
抄下来后,就该卖剧本或者找投资人了。
美啊!
东边不亮西边亮。
不能卖歌,我还不能当个假冒的编剧了?
等有钱了,出名了,自编自导自演,钱全自己挣了,为什么要分给你们。
在网上查怎么投递剧本。
跳出来的页面,让温圣朴火热的心哇凉哇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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