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个少见的亚洲人走进来,酒吧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到了他们的身上。
毕竟十九世纪英国的中国移民还相当少。仅有的一部分也只是来自于广东四邑,是十九世纪中卖到英国的中国船员。他们在当时世界上最为繁华的港口利物浦上岸,以开洗衣店为生。而伦敦作为世界顶级大都市,中国人的踪影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东洋人对于普通的英国人还说还是新奇食物,一直到十年后的李鸿章访问欧美,还引起了欧洲各地的轰动。
但两人也是经过了大风大雨,并没有慌了神,而是十分自然地走到吧台前,柯琛用他从小学开始,被牛津英语教材、新概念英语、高考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教材和雅思口语培育出的经典伦敦腔开口说道:
“两杯威士忌,要最好的。”
等着看两人笑话的酒吧众人听到了柯琛纯正的口音,大失所望,少了调戏两人的兴致,重新喝起自己的酒。
但还是有人盯着这两人。
毕竟还是太奇怪。一人穿着风衣,一人穿着冲锋衣,在他们看来,都是极其怪异地服饰,但又和当时中国的服饰大为不同。发型更是“正常”得不正常,一个留着分头,一人踢了寸头,和他们在画报上所见到的金钱鼠尾相去甚远。况且气质也是相当自信,毫无被欺负了几十年的清国人的萎缩恭敬。
“最好的酒?你们付得起吗?”
酒保一脸横肉,有些瞧不起地问道。
柯琛和林胤都颇有玩心,总觉得在这样一个时代不整点活都对不起这样一次难得的穿越。柯琛早已在进门之前就在包里摸了一块放在兜里。
此时,他耸了耸肩说道:“我还真一个子儿都没有。”
酒保的眉头一下皱起来,正要呵斥:“那你们还……”
“啪”地一声,柯琛将一枚金条拍在了吧台上,慢条斯理地问道:
“初来乍到,不太方便。但这么一块,应该付得起吧?”
看到这么一块金光闪闪的硕大金条放在了吧台上,酒吧里所有人的目光又一次被吸引了。
霎时间,整个酒吧都安静了。
要知道,在这个酒吧喝酒的人,基本都是身上没几个钱,来到伦敦做工人的英国乡下人,他们甚至一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大的黄金。
酒吧的眼睛都直了,嘴唇颤抖着问道:
“我、我这里拆不开这么大的黄金。”
“那么,哪里能帮我们兑换,你应该有路子吧?”柯琛眯着眼,轻轻问道。
酒保还在犹豫着。但整间酒吧里,已经有不少人有了想法,甚至有一人悄悄地起身出了酒吧。
“我有路子,跟老子来。”
一个穿着粗布夹克,满脸都是毛糙的胡子的醉汉站了起来。
“把这金条给我,明天我把钱送过来。”
说完,整个酒吧哄笑起来。
另一个穿着看起来高级很多的呢子外套的年轻人站了起来,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不怀好意地微笑。
“说正经的,我认识金店的老板,兑换的比例绝对比市面上的价格高上,跟我来就行。”
柯琛也微笑着看着这些人表演,不过在年轻人靠近时,出手阻止了他。
“那我来问问价格。这金条1000克,也就是三十五盎司,现在一盎司黄金等于多少英镑?”
这年轻人看着柯琛就像待宰的大傻子一般,顺口就说到:
“二英镑十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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