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以前,生活的地方?
冯诗霜的眼神有些恍惚,那些被强行忘记的回忆正在一点点的回想起来,将她拉回那个朦胧而细碎的过去。
她想起来了,想起了那个叫做韩繁松的孩子,想起了平东临桦县里榆街003号的那一栋房子。
冯诗霜一开始并不是住在她现在所处的小别墅的,准确来说,在升上高中之前,她和父母都住在另外一个地方,只是那个地方被她下意识的忘记了。
她住在平东临桦县里榆街002号,就住在那个名为韩繁松的孩子的住所的旁边。
在那些破碎的记忆里,自己从出生的时候开始,身体就不是很好,从小就是一个药罐子,当时的房间里,自己和母亲都在吃药,整个房子里面都是一股浓重的药味。
平东林桦县是一个很偏远的地方,与外面的交通只能勉强达到刚好交流的程度,很多习俗也很封建。
记忆里面,当地的人就有一个奇怪的习俗,那就是如果想让一个先天不足的孩子平安长大的话,就要从小将那个孩子当做相反的性别来养,说是这样的做法可以骗过前来勾魂的鬼差,让它下意识的能够略过这个孩子。
这样的话,这个孩子就能够活下来。
一开始周晓玲是不同意这样的做法的,因为她是外嫁进来的,老公冯志泽才是当地人,她是一个非常开明的新时代女性,虽然并没有对这样的习俗嗤之以鼻,但也没打算去遵守这习俗。
但是面对着丈夫恳求的眼神,还有自家小姑娘那越来越虚弱的身体,周晓玲最后还是勉强同意了,当时的确是真的彻底走投无路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但是莫名的,在把小闺女当做男孩来养后,冯诗霜的身体就慢慢变好了。
她当时沉默了很久,也思考了很久,最后还是强逼自己接受了这个玄之又玄的习俗。
习俗上说,要将这个孩子养到十八岁,才能够换回原来的性别打扮,这样子这个孩子的身体才会完全的变好,以后的一生都会很顺遂,会很少遇到大灾大难,会平安喜乐的度过一生。
但是,再努力想要细想相关的事情时,就会发现自己似乎又没有这一段记忆,努力想到最后,冯诗霜的太阳穴甚至开始刺痛起来,脑海中的记忆也是一片混乱,彻底的想不清楚了。
只记得自己十四岁的时候,就从那个地方搬走了,也不再做男性的装扮,换回了女生的身份。
可能真的是因为习俗提前结束的缘故,身体并没有完全变好,依旧还是有些病弱的样子,但是已经比起小时候好的太多,起码她现在可以正常的去上课,正常的生活。
所以自己十四岁的那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冯诗霜开始眼前发黑,意识模糊,她很努力的去回想十四岁那一年发生的事,但是她越是细想,脑中的眩晕感就越加严重。
在昏倒的最后一瞬间,她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一个歇斯底里的,尖锐的女声,带着巨大的愤怒,是她无比熟悉的声音,
“我诅咒你们,我诅咒你们不得好死,我诅咒你们万劫不复。”
“你们这群怪物,永远都不会得到希望。”
是母亲的声音。
但是母亲,为什么会这么的生气。
周晓玲伸手,将晕倒过去的女儿揽在怀里,保证她能够不摔倒在地,她的目光锐利,看向丈夫的眼神冰冷,“你应该已经找好人了吧?”她的声音也是冷的,“毕竟怎么说,都是你家那边惹出来的事情。”
冯志泽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还是把嘴闭上了。他的心里和嘴里都在发苦,他是真的很爱周晓玲,也知道此时妻子只是怒火冲天时迁怒的表现,但他还是很难过,为了自己的出身,也为了自己的女儿。
“那个孩子,”踌躇了很久,冯志泽还是开口了,虽然正面对着妻子的压迫,吐字有些艰难,但他还是努力的把那句话磕磕绊绊的说完了。
“那个孩子,一定会照顾好霜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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