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的在花园中等待,直到格雷格先生自己打开窗户,这显然是一个需要碰运气的笨方法,但谁也不能彻底否认其可能存在,因为很多真实案件,就是这样在偶然之间发生的。
以上的这么多可能性,还只是考虑单人作案,如果加上多人合谋,或者内外勾连作案的可能性,那就更复杂了。
那么,这么多可能存在的杀人动机,这么多可能的嫌疑人,到底要如何找到真正的凶手呢?只有一个方法,我们要根据证据,一点点的抽丝剥茧,排除不合理的证据、作案动机和嫌疑人,进而锁定真正的凶手,这个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我们先来说说本案的一个重要证据。
在花园里的大树下面,德比郡警察局的技术人员,发现了一些烟头和踩踏后留下的痕迹,当天下午,丹妮丝小姐和巴兹先生均在花园里学习和工作,他们能够证明,下午的时间一直到1点,没有外人来过花园,当时大树下也没有这些烟头和痕迹,所以,这些烟头只能是晚上留在那里的。
对花园里的这些踩踏痕迹和地上的烟头,最初的时候我有3个推断:
第一种推断,也就是警方认为的,凶手晚上在这里观察别墅时留下的,他在等待进入别墅的时机
第二种推断则和第一种恰恰相反,这些痕迹和烟头是嫌疑人伪造的,目的就是让警方认为:凶手是在这里观察别墅,凶手是一个外来者,凶手是通过窗户进入别墅作案的
第三种推断,就是烟头和痕迹都与谋杀案件无关,只是个意外的巧合,比如别墅里某位女士的追求者留下的,他在这里抽烟,只是在耐心等待他心中的女神。
但是,当我询问过案发现场的当事人,并且在法医办公室看到那些烟头时,我就已经能肯定,只能是第二种推断,这些花园内发现的踩踏痕迹和烟头,都是凶手故意伪造的,目的就是误导警方,让警方认为是外来人员作案,凶手是从窗户进入别墅作案的。
为什么我这么说?是证据告诉我的。凶手虽然很小心,烟头都是一种牌子,也没留下指纹,但是他忘记了一个常理,我们抽烟后,烟头的温度很高,因此,没有水的情况下,想要掐掉燃烧的烟头,只有两种常用方式:一种是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一种是按在硬物上掐灭。
这两种方式掐灭烟头后,烟头的形状会完全不同,具体使用了哪种方式,只要看过烟头,就能轻易区分出来。
在花园里勘察现场时,我曾经仔细观察大树树干的树皮,想找到凶手倚靠大树后留下的痕迹,目的是希望判断出他的大概身高,但是,我当时什么痕迹都没找到,地上我也仔细观察过,也没发现有特殊的痕迹。
但是,警察在现场收集的那十多颗烟头,都是被按在硬物上掐灭的,而不是被踩灭的,案发那2天也没有下过雨,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他抽烟时烟头是用手掐灭的,树干上和地上,怎么会没有留下掐灭烟头时的黑色痕迹,即使他把烟头是按在鞋底掐灭的,那他脚下的土地也会留下相应的黑色印迹。
凶手身处的环境,想掐灭烟头,让他只能选择身边的大树或者地面,难道他还随身带着一个烟灰缸,或者跑到远处的花坛,掐灭烟头再跑回来扔到地上,显然是不可能的。
除了烟头的这个失误之外,凶手在地上留下踩踏痕迹的时候,也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纰漏,我站在他留下踩踏痕迹的地方,抬头看向别墅,由于大树树干的遮挡,我发现需要探出头才能看到书房,与此同时,我的身体,却暴露在别墅最西侧两个房间的视线内。
这两个房间,一间是二楼珍妮洛朗小姐的卧室,一间是一楼的厨房,在21:40分之前,珍妮小姐都在楼下的餐厅和客厅,房间里并没有人,但是,外来的凶手怎么可能知道她的行踪。
更何况,一楼厨房里,麦格劳夫人始终在那里工作,窗户外面一片漆黑,闪烁的烟头和点火时的火苗,在黑夜中就仿佛指路明灯一样显眼,但是自始至终,麦格劳夫人什么异常都没发现。
所以,她没有任何发现才是正常的,因为花园这里根本就没有人躲藏,如果是真有人这里隐蔽着抽烟观察,他不是更应该特意避开,始终有人的厨房的视线么?
综合以上的两个分析,我就有了第一个结论,这些大树下的踩踏痕迹和遗留的烟头都是伪造的,而且,是凶手在很匆忙的情况下完成的。
黑夜中,他匆忙的来到大树下,四周一片漆黑,又不能打开手电筒照亮,他只能以心中的假想目标,东侧亮着灯的书房为基准,选定好位置制造踩踏痕迹,然后扔下早就准备好的烟头,这个过程时间很紧张,结果就出现了一个不大的纰漏,向左侧偏了30公分。
现在,我识破了凶手刻意制造的障眼法,证明花园里的一切布置,都是用来转移警方视线的,就能得到很多有价值的推论。
首先我们可以知道,凶手不是在这里观察别墅,他在这里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于是,我就能彻底排除,农场牧场里的工人、其他情报机构和专业盗贼作案的可能性,他们想要作案,本来就是从别墅外进入,根本不会,也没必要特意伪造这个指向自己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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