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不要的垃圾卖商店这种事在现实中怎么想都不会发生吧(1 / 1)畅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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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厄山脉,是最靠近夜莺镇的山脉,山脉绵延数千里,隔断了北部冰原吹来的寒风。夜莺镇的镇民经常到山里去打猎、砍柴,部分冒险者也会选择夜莺镇作为前哨站,进入宕厄山脉深处去进行探险。

宕厄山脉森林茂密,风景优雅,甚至有些游客都慕名来这里游玩。

只是此时的艾利斯完全没有心情欣赏山里的风景。

面相清秀的少年气喘吁吁地手持着斧子,警戒地看着周围,他的身上沾着献血,腿上还有一道不深的伤痕。在他周围有两三个哥布林已经倒在了地上,但有更多的哥布林还站着,正不怀好意的手持着武器围着艾利斯。

艾利斯心中满是苦涩,他回想起今天上午还在酒馆说着“我要成为冒险者,先把夜莺镇旁边的魔物全都杀掉,然后去清理强盗营地,给父母报仇”这样的话,下午就在山里遇见了魔物。此刻的自己别说把魔物全都杀掉了,现在艾利斯就连自保都很困难。

“甜味!抓住!繁殖!”哥布林大声喊着,嘴里居然说出了人类语言,以它们的智商说出这种单词用来交流已经是极限了。

听到哥布林说的话后,艾利斯的脸色更难看了。他手里举着斧子左右挥舞着,大声喊道:“你们不要过来!再来我就把你们的头全都砍掉!”

“哇嘎啊啊啊!”哥布林们叫喊着无意义的音节,突然其中一只猛地冲着艾利斯扑了上来。

就像是引发了连锁反应一样,哥布林们争先恐后的冲着艾利斯扑去。艾利斯脸色惨白,他挥舞着斧子一斧头把第一个冲上来的哥布林劈倒在地,那哥布林发出一声刺耳的惨叫,然后只剩下痛苦的挣扎着,再也没有了攻击的力量。

但剩下的哥布林还有十余只,同伴的死没有带给它们一丝恐惧,它们就像是看到了腐肉的秃鹫一样,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

哥布林体型并不大,平均身高大约只有一百一十公分左右,身形也是颇为干瘦。但它们总是成群结队的出现,而且就像没有痛觉和恐惧感一样,就算同伴已经死了一地也不会轻易放弃对猎物的追杀。

艾利斯一斧子劈倒了一个哥布林,力竭的他还没来得及把斧子抽回来,就被十几只哥布林扑倒在地。哥布林们一边怪叫着一边用爪子不停的撕扯着艾利斯的衣服和皮肤,很快艾利斯的身上就遍布血痕。

艾利斯费力的推开一只哥布林,立刻就有第二只凑上来。他只能勉强用手护着头部,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对不起……爸爸妈妈……我不能替你们报仇了……”艾利斯感受着身上传来的疼痛感,已经脱力的他无法再进行抵抗。一滴泪从艾利斯的眼角滑下,旋即摔进地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风旋天翔】!”

就在艾利斯已经放弃抵抗准备赴死的时候,却突然感觉身上一轻,扑在自己身上的哥布林已经全部不翼而飞。艾利斯疑惑地抬起头,一个身着朴素皮甲的青年正手持长剑正从空中飘然而落——这人正是张一凡。

张一凡一路赶来,总算是及时赶上了。

“你做的不错。”

刚才那个技能叫做【风旋天翔】,是剑术师系的技能之一,效果是旋转突进后挑飞目标并升空,四段伤害,可以群攻,张一凡就是用这个技能把十余只哥布林挑到了空中。

哥布林只是五六级的小怪,足足有160属性的张一凡直接用这个上位技能就把他们全部击杀了。张一凡暗中点了点头,看来自己满级玩家的属性还是存在的,这样的话直到打通巴比伦塔之前自己都可以横着走了。

张一凡看了看手中的长剑,这把【吸魂之刃】此时击杀了哥布林,已经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原本朴实的剑刃变成了波浪型,属性也有略微的升高,看来这就是击杀哥布林后所产生的变化。

要知道,之前的张一凡用这把剑之前都是先去随便杀一只铁龙啦元素领主啦天龙人啦什么的来祭刀,后来有了【贤者之剑:烛光】后这把【吸魂之刃】就退居二线了。像哥布林这种低级的魔物他已经很久没有杀过了,此时见到这种没见过的变化,他也有些意外的感觉,不由得有些好奇杀那些低等魔物会让它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你还好吗?”张一凡收起长剑,转身看向倒在地上的艾利斯,向他伸出了一只手,“能站起来吗?”

艾利斯抓着张一凡的手,勉强从地上爬起来,然后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张一凡赶紧扶住了他。

“谢谢您……”

张一凡能感觉到怀中这个少年的身体正在颤抖着,他的身上遍布着血痕,衣服也被划开,里面全是触目惊心的红色印记,有些甚至能看到翻出来的皮肉。张一凡叹了口气,手中光芒一闪,一瓶红色的药水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把它喝了,你的身体应该就能舒服一些。”

张一凡把药水递给艾利斯,艾利斯迟疑了一下,然后一口喝了下去。奇迹发生了,艾利斯身上的伤口仿佛是录像带快放一样,在一阵蒸汽中迅速愈合,只是几次呼吸之间,他身上的所有伤痕就悉数痊愈,变回了雪白的肌肤,仿佛刚刚没有受伤一样。

随着伤口的恢复,艾利斯感觉自己已经脱力的身体也恢复了力气,甚至比之前还要有活力。他惊讶的站直了身体,看着自己手臂上刚刚还是腥红色的伤口现在已经恢复了正常的样子,简直就像是魔法一样。

“这是魔法药剂吗……我不知道怎么回报您……”艾利斯有些手足无措,他从镇上吟游诗人那里听说过魔法药剂的事情,这种神奇的魔药可以让人的伤势迅速恢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冒险者的第二条生命。当然,这么方便的东西肯定十分昂贵,寻常冒险者想要搞到一瓶都要耗尽全部家产。

但即便如此,冒险者们对魔法药剂依旧趋之若鹜,毕竟没有任何人嫌命多,更遑论这帮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的冒险者了。

张一凡随口说道:“只是最下等的药水罢了,哪有人命贵。”

他说的没错,这确实是最下等的药水——是他背包里最下等的药水,甚至都不是他主动收集的,而是路边打死小怪后不小心捡的。这种东西他甚至都不稀得卖商店,身边没有商店的话他就直接拖出物品栏销毁了。

他甚至懒得看这药水的名字,统一用垃圾来称呼这类物品。

然而,对张一凡来说这玩意就是垃圾,对于艾利斯来说,这垃圾就是救命的神药。

“……能告诉我您的名字吗?”

张一凡一愣,稍微沉吟片刻,然后才回答:“我叫做约翰……约翰·史密斯。”

正是张一凡游戏角色的名字。

“史密斯先生,非常感谢您救了我的命……”艾利斯冲着张一凡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抬起头,紧紧的盯着张一凡的眼睛,张一凡能看到他眼中流转的到光芒。

张一凡这才有功夫仔细的看一看这个清秀的少年。艾利斯眉目清秀,五官很精致,一双大眼睛闪闪发光。露在外面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但身上衣服被撕裂的地方露出来的皮肤却一片雪白。

“我叫艾利斯,我没有什么能够回报您的东西,但我愿意从此作为侍从,侍奉您……啊……”艾利斯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一样,急忙闭上了嘴。

面前的这个人可是实力强大的冒险家大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农家的孤儿,哪里有资格做人家的侍从?这简直就像是乞丐对着给了他一块钱的比尔盖茨说“我很感谢你,让我替你做微软的总裁来报答吧”一样,已经完全不是占便宜的程度了。

艾利斯啊艾利斯,你在说什么东西啊,就凭你哪里有资格攀得上人家的高枝?艾利斯一边在心里咒骂着自己,一边低下头,死死的咬着自己的嘴唇,希望伟大的冒险家大人可以忽略掉自己的冒犯。

“哦?是吗?”张一凡嘴角冒出一丝微笑,“那你可要咬紧牙关了,因为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艾利斯猛地抬起头,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您说什么……”

“捡起你的斧头,小鬼。跟不上我的人,可没资格当我的侍从啊。”张一凡大步流星的向着山里走去,“准备好吃苦头吧,我可是很严格的。”

艾利斯眼中闪烁着激动的泪花,他完全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愿意让自己当他的侍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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