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同泽抬眼看看我,也没有阻止,仍慢慢剥着面前的水煮花生,看戏一般瞧着舞台上的人。
王大毛跟我这一段“过节”“过往”,用三两句话就说得清楚。
他和我同龄,虽然心脏上有点小毛病,不过多花点钱就可以治好。运气好,不过七八岁的年龄就被人领养,做了夜市上这家王记烧烤的少东家。
王大毛饮水思源,逢年过节常记得回福利院探望,带上点肉蛋奶还有零食什么的,简直衣锦还乡。
我们都很喜欢他。对的,是“我们”都喜欢他,不独独我一个。至于结婚的事情,真的记不得了。
记得最后一次见他,是三年前。我刚到s市上大学,他从家中逃跑,跟我抱怨说不喜欢在后厨帮衬,大热天的偎着火一站就是一晚,汗如雨下,把小丁丁都能泡肿了,暗无天日。
我记得当时还鼓励他来着,说这样将来才能接老王老板的班,有了安身立命的本事,才有姑娘肯跟着他,做他老婆。小丁丁才有用武之地。
“小雨,那时你会不会打电话找他?”
听我讲完,顾同泽低着头,抿了一口啤酒。
“嗯……?”
“就是地铁上那次。”
我想了想,摇摇头。王大毛不是个可以商量这种事情的人。以他的性格,肯定会把钱替我出了,然后劝我算了。
顾同泽放下筷子,朝我笑笑,伸手覆上我的手背,安抚似的拍了一拍。
“那好,我也上去送你个余兴节目。”
他起身,撑起拐杖,缓缓越过一撮撮食客,朝大厅最里面走去。
“我艹,正牌老公来了。”
“王哥、王哥,你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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