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是水泥砌成的,边角早已磨损磕坏。
狭长而昏暗,只能够一人通行。
如果两人并排走,就避免不了在已经发黄的墙上蹭一身白灰。
如果不是经济窘迫,只需要一个暂时的栖身之所,想必没人会愿意住在这种地方。
学校附近有很多类似的小旅馆,都跟鸿福宾馆一样。
沈星爬到六楼,喘气的速度忍不住加快。
这就是平时缺少锻炼的后果。
而且他的左腿还肿着,老唐那个没同情心的也不说背他一下。
唐初先一步到达,而且爬楼梯的速度更快,却依旧气息平稳。
“老唐,身体素质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沈星不甘心地问道。
唐初没有回答,已经敲响了六零二号房的门。
开门的是一个面色苍白的男生,穿着宾馆里的凉拖鞋。
“刘瑞?”
沈星走上前去。
刘瑞发疯的那天,沈星曾远远地看见过其长相,所以此刻一眼就认了出来。
沈星注意到,刘瑞的气色虽然不好,但一双眼睛却显得异常精神。
仿佛全身的气血都被抽空,集中到了眼睛上。
“你们认识我?”刘瑞看起来有些恍惚。
“我们是来找个人。”
沈星拿出手机上周关关的照片,道:“这个人昨天有没有找过你?”
刘瑞正准备接过手机看照片的手突然停下半空中,吞吞吐吐地道:“没……没见过。”
沈星不死心,接着道:“他叫周关关,昨天跟我们说要来找你,可今天一天都没来学校。”
“我真的没见过!我身体不舒服,你们快走吧。”刘瑞显然有些急了。
唐初道:“你根本没有染上狂犬病,为什么会突然暴走打伤同学?”
“我……我从小就有怪病,会发疯。怕别人嘲笑我,所以才对外说是狂犬病,我已经办了转学,求求你们不要再打扰我了。”
说完,门“砰”的一声被重重摔上。
走廊里,只剩下沈星和唐初,相顾无言。
……
因为雨水的缘故,路上行人并不多。
沈星在烤红薯店挑了最大的一个,转身就走。
身后的唐初似乎早已习惯,同样拿走一个烤红薯,付上两份的钱。
“你怎么看?”
沈星剥开红薯皮咬了一大口,顿时被烫得龇牙咧嘴。
唐初用附赠的一次性叉子挑了一块送进嘴里,道:“刘瑞在说谎。他不光见过周关关,也没什么从小就有的怪病。”
沈星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他跟唐初的看法一致。
“可他为什么要对我们说谎?被胁迫?还是不想让我们知道?”
唐初略一沉吟,道:“看他这么着急想让我们走,应该不想让我们知道他的秘密。”
沈星无奈地道:“虽然我对他的秘密很感兴趣,但这回真的只是想找到周关关。”
“他不配合,难道我们就没办法了?”唐初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担心。
沈星的语气同样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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