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丰城。
在一家最为知名报社前面的地上,散落着一大把白纸。
白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极其工整的字迹,看样子着笔者是个饱腹诗书的文化人。
“哎呀,你怎么又来了,都说了你这样的文我们不收的,赶紧换地方吧!”
“再多看几页嘛,能大火的。”
“火什么火?什么书能火什么书不能我们还不清楚嘛?去去去,赶紧走,别妨碍我们工作。”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写书是为了自嗨呢,什么《盗墓笔记》,什么《鬼吹灯》,都怎么想出来的啊,真是个人才!”
报社门前,一名编辑说完后便是大大咧咧的转身离去,留下的背影给站在白纸堆中的一个人深沉的思考。
衣着朴素的林挺一张一张的捡起散落在地上的那把白纸,他那本不沧桑的脸上却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坚韧。
这是他不知道多少次从这家店被轰出来了,被轰一次就换个人再投一次,直到能出版为止。
然而不出意外的,就连最新入门的编辑都没能接受他的稿。
今天是他投这家稿的最后一次机会。
林挺将那沓白纸重新整理完毕,抬起头便看见了牌匾,鸣闻报社。
最后一次被拒,他注定与这家报社无缘。
“擦,在这里写书投稿怎么这么难,果真是一个年代一个世界呐!”
林挺感慨道,想起了往事。
林挺是个重生者,前世,三十岁,重点戏剧学院研究生毕业,刚步入娱乐圈顶流行列,身价二十亿,是最有影响力的艺人之一,前途无限。
可在一次拍完戏后回到酒店睡觉时,一觉醒来便来到了这个世界,重生在了一个也叫林挺的人身上。
平行世界不说,时间也发生了转变,赫然来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用林挺的话说,这里刚刚经历了大开放,什么都很稀缺,什么都能发掘。
在商人眼里,这里遍地都是钱。
但在他顶流艺人的眼中,整个世界都是他发光的舞台!
然而现实的一泼冷水浇在他头上立马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发不了光!
换句话说,他不知道如何在这里去发光。
在这个科技还不是很发达的年代,人们的圈子是相当固定的。
商圈的人和商圈的人玩,演艺圈的人和演艺圈的人玩。
没有背景,一事无成的林挺什么圈子也混不进去,让得重生过来的林挺面临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找工作赚钱是个难题。
无奈之下,林挺只好重操旧业,试图凭借自己的努力打入演艺圈,也就是他们世界所称呼的娱乐圈。
第一步便是从投稿几部火爆的小说开始,先让自己有一定的名气,先让自己掌握一部分微小的话语权。
在这个信息闭塞的年代,根本无法做到一鸣惊人,林挺只能带着前世的记忆与经验,在这里重新开始。
他想了很久,也铺好了自己的路。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就折煞在第一步上。
前世非常火爆的几部小说来这里,人家根本不收。
甚至有几个编辑看都不看一眼。
林挺想了很多原因,可就是想不出来为什么。
“难道行不通吗?”
林挺喃喃道,旋即自我否定。
“不会的,应该只是金子还没到发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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