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1章 有了情敌(1 / 2)逃逃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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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是脸皮厚,反正昨天晚上喝醉酒的事情我都记得呢,全都是发自肺腑之言,信不信由你。”

沈锦逸手指着上天发誓,“虽然我平日里吊儿郎当,给人不靠谱的感觉,但是我保证,喜欢苏清欢没有一点虚话,所有半丝掺假,天打雷劈,不得……”

最后两个字还没有说出来,让苏清欢捂住了嘴巴给他堵回去。

“大哥,毒誓能随便发的嘛!真是让你打败了。”

苏清欢赶紧把沈锦逸的手重新举起来,“童言无忌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小时候,姥姥教过自己,如果说错了话,要赶紧连说三遍童言无忌,老天爷会看在你年纪小的份上,原谅你一次。

“清欢,这是什么意思?我又没有做亏心事,为什么要说童言无忌?”

“让老天爷原谅你,胡说八道。”

苏清欢黑着脸把他的手甩下。

才发现,沈锦逸刚才故意的靠近自己,然后说话声音非常的小,包括发誓的时候,也是仅能让两人听清。

“你声音这么小,是不是怕真的让老天爷听去?”苏清欢出口揶揄道。

“嘘!”沈锦逸拿手指堵在嘴边,往车头方向观察了一眼,“不能让楚烈听见,否则他肯定会捣乱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苏清欢还真没有想到,他竟然还有这种小心思,也对,怪不得楚烈安安静静的没有回头,原来是压根没有听见啊。

路上的风声很大,加上车辙压在石子上的声音,都给沈锦逸做了完美的掩护。

“你以后不要随便发誓,不吉利。”

奇怪的打量了沈锦逸一番,货真价实的古代人。

不是都说古代人非常迷信吗?怎么敢拿生死发誓的,望着他的神色,一本正经不像是在胡说八道。

“我才没有随便发誓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沈锦逸呲牙笑着,眉目之间尽是喜色。

“你的喜欢来的太快了,才认识没多久就能看明白一个人吗?”

苏清欢摇摇头,她穿到古代的苏家,家境贫寒,弟弟妹妹又需要她来挣钱养家。

而面前的沈锦逸,一出生就是含着金钥匙,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

俩人相识,可以当作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如果聊得来,还能进一步当成能来往的朋友。

至于其他的关系,苏清欢不敢想也没有那个打算。

她摇头,沈锦逸急了,不知不觉加大了音量,“感情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我大哥被我大嫂在街上撞到了,俩人就见了一面,互生了情愫,要这么说,我比他们还多了好几次呢。”

两个人正在争论,谁也没有注意到,前面驾车的楚烈,侧了一下脑袋,静静地听着后面的动静。

“你还是太年轻,想东西太简单,等你以后见了更多的人,会发现还有很优秀的在等着你呢。”

“清欢,我可是比你大几岁的,怎么就太年轻了。”沈锦逸见她说话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觉得好笑,明明就是个小丫头。

“反正就是这个道理,你现在发誓太早了,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么办?”

“不会再遇到了,如果有,为什么在认识你之前,我没有发现呢?”

沈锦逸以前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为什么大哥一天没有见到大嫂,就会茶饭不思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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