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学生们络绎不绝的路过她和钱豫身边。同学们那好奇的目光好像是在说,这俩神经病在大太阳底下暴晒,是要变成烤肉吗?这样的目光让百陌觉得很别扭,所以她脸色铁青,瞪了一眼钱豫转身就要走。
就在此刻,天轰地裂的事情发生了,钱豫像着了魔似的大喊,我喜欢你,你当是我的女朋友吧。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被全校女生视为男神的钱豫怎么就昏了头,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呢。不可能吧,她疑惑,像个傻子似的转过身愣愣地看着他。燥热的天空中吹起了一阵风,微微的,夹杂着花园里月季花的清香,很是舒服。
百陌喜欢钱豫,虽然这个场景是她梦寐以求的,可是当惊喜降临的时候,她还是有点儿手足无措,她紧张地说,你刚才在说什么呢?
我喜欢你,他又大声说一句。这句表白很纯真,没有鲜花,没有戒指,也没有巧克力。但百陌却觉得它很珍贵,比耀眼的钻石还要炫目。
这种纯真的感情是象牙塔里最宝贵的东西,也是同学们心目中最理想的爱情桥段。所以同学们很快就激动了起来,纷纷鼓起掌祝贺,有的还惊呼着说,在一起,在一起。
她那时候心情激动极了,像江水一样翻腾不息,一张脸因为害羞而通红。她深情地看着钱豫说,起来吧,我答应你。旁边美术系的学生把自己上午刚完成的彩色画纸撕成碎片,抛向他和钱豫祝贺。那些五颜六色的纸片就像长了翅膀的蝴蝶翩翩起舞,美极了。那唯美的画面是她终身难忘。
就在那个时候,躲在同学后面的唐仪,竖起大拇指,冲她笑了笑,那表情似乎在说,真厉害,终于拿下了,不错嘛。
从此以后她和钱豫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她跟着他徒步压完了学校附近的每条马路,吃完了学校附近的所有肯德基,逛遍了江城市所有的免费景点。那时候她很开心,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过去总是美好的,就像柳絮一样轻轻的漂浮在美丽的梦境中,可是它终究还是飘飞走了,成了模糊的过去。那些逝去的美好回忆再次闪现时,她觉得很痛苦。当她挂断了裴相俊的电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喉咙堵住了,眼睛酸涩,就像被缝里的刀片划过一样,眨一下,泪水就哗哗的流下来了。她蹲下去抱着脑袋哭了。
这是她最后一次为钱豫哭泣,因为他已经是烈焰红唇的私有物品,从她的生命中永远消失了。
钱豫已经是她的过去了,忘掉吧,她告诫自己。
她躺在床上睡不着,迷迷糊糊的却看到了林清浅的影子。她看到林清浅陪她来到英国时,在飞机上他看着她,那种心疼的表情;还有他去剑桥的时候,临走时说让她认真学习。工作狂的这些行为,以前她觉得很厌恶,可此刻她却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儿小温暖。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在梦中她张开眼睛看到了他,他站在阳光明媚的三月里,阳光从他的身后照来,他俊美的脸庞和深邃的眸子很美好。
难道是她被钱豫虐的有点过分了,才对林清浅产生了幻觉,醒来后,她回味这个梦境仔细地想。
因为马上就要跟约翰教授学习了,百陌还有点紧张。虽然说金发碧眼的英国人也是人,可是种族不同,脾性不同。要是约翰教授是一个不好惹的主。那自己该怎么混呀?
话说这第一印象特别重要的。如果约翰教授第一面见她是个很好相处的乖乖女,那以后她就是犯点儿小错,那教授也会手下留情的。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形象工程还是要搞一搞的,于是她拉着潇湘逛去买衣服。她在服装店相中了一件英格兰短款大衣,价格还可以。她打算买,可是试完衣服看了看吊牌,才发现上面写着made in 。她这个存粹的中国人飘洋过海的出国买国货,无论贵贱,总有一点儿千里买鹅毛的感觉。那金发碧眼的导购小姐见她犹豫,就走过来骄傲地介绍说这是进口货,还举着自己的手腕上的电子表说它也是来自中国。
出了趟国,才知道这国货已名扬海外了。
寻思了一番,她觉得自己应该回去翻翻自己带来的两只箱子,搞不好还能找到一两件拿得出的衣服,毕竟自己带来的衣服也是中国制造吗。于是她回到旅馆后就翻箱倒柜,终于从箱子里找出一些浅蓝色的妮子,端详一番,居然觉得比今天在服装店里试穿的那件还好,于是她把妮子挂起来,准备明天穿。
她刚整理好衣服,手机里就飞进来一条短信,是林清浅发过来的。他说你不必紧张,约翰教授是很优秀的教师,只要明天你认真听课就好了。那感觉好像她是一个糟糕的学生,专惹乱子似的,她当时真想将手机当做成林清浅的脑袋,狠狠地揍一下。
不过她刚放下手机就不生气了,她很佩服自己这种迅速调节情绪的能力。其实自己的这种能力还是被钱豫训练出来的。
记得那时候钱豫喜欢泡图书馆,一头扎进去,拽都拽不出来。百陌觉得这种生活很无聊,她喜欢逛街,于是就想尽办法让钱豫去逛街。有一次她路过小河去图书馆的时候,她就故意歪了脚,或者谎称自己拉了一样东西在宿舍里。这是钱豫只好忍痛说,那我们今天就不去图书馆了。他这句话刚冒出来,她就兴奋的原形毕露,脚也不疼了,蹦蹦跳跳的像一个活泥鳅似的说,那我们去逛街。钱豫很生气,转身就走。这时候她知道自己惹恼了他,就跑过去求道歉,一路小跑,不停的扮鬼脸逗他开心。后来还是她屈服了说,算了,我不去逛街了,就陪你去图书馆吧。
那时候她整天闷在图书馆里所遭的罪,与林清浅今儿说她那两句简直是大巫见小巫,没有什么可值得一提的。想到这里她居然笑了,给林清浅发了短信说,遵命。
因为第一次去上课,所以星期二百陌起了个大早,匆匆地赶到了皇家音乐学院。这时候学校的学生还不是很多,约翰教授在学校小路上散步。早晨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把他装扮的像个圣诞老人一样和蔼可亲。百陌打心底里尊敬的约翰教授,所以跑到他面前,很尊敬的说,你好。约翰教授露出一脸微笑说,你先去图书馆找几本书,名单给你。
他将握在手里的一张纸条递给百陌后,就悠然地向花园另一头的那段路接着散步。
教授那种淡然的感觉,就好像百陌对皇家音乐学院已经轻车熟闭着眼睛都能摸着图书馆。百陌心想,教授也太高看她了吧。她可不是机器人,怎么能知道图书馆呢?所以她心里呐喊着,图书馆,图书馆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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