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天麻麻亮的时候。
爪和牙,狗头人皮鲁,三人如约归来。
李雷照例很亲切地出门迎接。
爪身上扛着一头中型野猪——也许是野猪,只见其嘴角两边分别长着一颗长长的獠牙,鼻子跟野猪的鼻子无异。
在爪的肩膀上还一跳一跳的,似乎还在挣扎。
牙两只手中分别拎着一大桶水,大约有接近一百斤,但牙似乎一点也不觉的重,拎在手中仿佛拎着个空桶一般。
狗头人皮鲁则扛着一捆干柴禾。
毫无疑问,三人几乎是满载而归。
看着三人脸上的喜悦之色,众人都为之高兴不已。
高兴的同时,大都跃跃欲试,也想跟着爪和牙一同前往猎场上去打猎,一展身手。
证明自己也能行。这是每个男人身上所拥有的基本品质,即使是前一世的人也不例外。
事实上,一开始大家都担怕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命丧于那野蛮人之手,亦或者被什么洪荒猛兽叼走。
没想到,爪和牙连续两天都满载而归,而且,出门也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回来了,因此这就更诱惑的使大家想去了。
真可谓是速战速决。
外加爪和牙所说的,敌方猎人一般都是在天亮以后才出门打猎,因此,在天亮之前这段时间里多少是安全的。
他们只需借助于月亮的光即可看到猎物的行踪,并根据自己往日的预感,便能顺利捕获猎物。
三人迅步回到小阁楼。
大家几乎都眼睛直勾勾地瞅着那头酷似野猪的野物,好奇的不已。
事实上,那头类似于野猪的野物,在炎黄部落中,族员们习惯称其为‘哼哼’,是根据其发音叫出来的名字。
“这种野物脾性非常温顺,而且不挑食,就是说,它可以吃任何草类植物,因此很适合圈养。”牙不无得意道。
“哦!那这就再好不过了!”
说着,李雷伸手去摸了摸‘哼哼’的耳朵,只见它的耳朵长长的,尖尖的,鼻子也长长的,尖尖的。
“这不就是野猪么?”罗基两眼放光地瞅着,嘴里信口说道。
“对呀!”刘名赞同道,“只不过,看着好像还跟野猪有那么一点点小区别!
不过,具体的也基本看不出来。难道这就是野猪的祖先?
还是说,经过了几千年的进化,它最后才成为野猪?”
“刘名说的挺有道理!”肖左紧跟着道,“要知道,我们现在可不是在现代社会,我们是在原始社会的呀!”
“......”
如此这般。
大家议论纷纷,仿佛谁对原始社会了解的更多一些,谁就更牛逼一样。
见众人几乎都在议论它的名字,爪禁不住开口解释道,“大家可别误解它哟!
它的真名叫‘哼哼’,它在我们部落中可是非常受欢迎的。
因为它可以圈养,然后会像我们人一样怀孕生崽......
等那些崽一个个长大后,就可以供我们部落人食用了。”
“哼哼?”罗基戏谑道。
说着,故意在大家面前吸了吸鼻子,装出猪叫声,逗得大家不由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笑归笑,大家却都觉得这个名字起的非常形象,就像人把狗叫旺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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