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装逼不犯法,但围观犯法(2 / 2)逍遥面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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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有些懵逼,以他的智商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我一起去看打人也犯法吗?

“当然犯法!属于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共同故意犯罪。”

“可是我并没有动手啊!”

“只要提供了物理的因果性或者心理的因果性,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你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是你知道是去打人。”

“并且随同一起去,给施害人提供了心理的支持。”

“也就是俗称的撑场面!”

“这就是提供了心理的因果性。”

“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

“自己报警吧!还能争取自首!”

叶明淡淡的说道。

龙哥一下子瘫在地。

“好样的!”

“小伙子nb!”

“好帅啊!我以后也要学法律。”

……

林之瑶和李浩站在人群里,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位老者。

李浩的导师,全国知名法学家钟勇。

“老师,你看着个叶明怎么样?”

李浩恭恭敬敬的说道。

“次你给我说了他能够熟练运用表见代理,我还有些不信。”

“现在他居然能够将共同犯罪运用得如此纯熟,非常不简单。”

“并且,他采用的并不是传统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共同犯罪理论。

“而是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理论。”

李浩有些懵逼。

“这两种理论有什么不同吗?”

“传统的理论需要满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相一致,而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将违法和有责分开。”

看到李浩还是一脸懵逼。

钟勇微微一笑,说道:“我是研究民法的,你也是,听不懂很正常,一会儿还是让叶明给你解释吧!”

“不过这个叶明还真是全才!”

“任何一部法律就算穷尽一生也未必能精通,想不到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竟然到民法和刑法如此精通!”

“有这样的大才,简直就是我们法律界的幸事!”

“我在他这个年龄,可能还及不他的百分之一!”

林之瑶和李浩面面相觑。

“李浩,想要在民法有建树,多向叶明学习吧。”

说完,钟勇教授向他们挥了挥手,离开了。

他要立即回去将叶明的事情报给法律协会。

这样的大才,一定要吸收进协会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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