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同学聚会2(1 / 2)竹兮33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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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如期而至。

大学旁边一家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高端大气上档次。反正是凑份子钱,由班委牵头,落到单个人头上,还能消费得起。

几个左右逢源的活跃分子,早早拿出主人的派头,站在门口和迎宾一起,招呼寒暄,迎来送往。

那些自认在同学中高人一等、鹤立鸡群的佼佼者,照例是拿捏着时间,姗姗来迟,以便享受众人景仰。

林小西和杨玉清也是来迟的那一拨。当然,她们不是有意想找压轴的感觉和派头。林玉清临时起意,打退堂鼓,林小西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态度,无所谓,两个人的份子钱她早交了,也无所谓。杨玉清不想去,便不去。可偏偏林小西依她不去,她又闹着还是去吧。就这样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像个选择困难症一样地坐立不安。

“你心里很不安,很难决定到底是去还是不去,是吗?”林小西看她把自己折磨得苦不堪言,从贴身口袋拿出一个小小的麻布包,仅有瓶盖大小,又从里面掏出一块一元钱的硬币。

杨玉清呆呆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抛个硬币决定吧。”林小西淡然地说。

“相信上天的安排,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这样最简单。我自己真有什么难以选择的事,也会这么做。”看杨玉清惊诧在那里,林小西解释几句。她知道这在很多人看来,是老土又可笑的办法,但对她自己,反而是最实用有效的。

“字是去,花是不去。”杨玉清默默念叨着,手心冒汗,硬币在手里摇晃了很久,在抛向空中的那一刻,已经足够明白,这的确是最好的法子,难怪林小西会一直用这个办法。因为,在硬币抛向空中的那一刻,她听到自己的内心说“字”。

两个人开着林小西的飞度,出发。

她们到时,有一辆车也刚好到了,是一辆闪闪发光的大奔。站在门口的同学们蜂涌而至,冲到那辆大奔的车门,热情洋溢地招呼,眼睛和嘴巴都笑得裂开到极限,争先恐后地往前挤。

林小西和杨玉清旁若无人地停好车,直奔宴会厅。那热闹的人群对她们视而不见,她们对那热闹的人群亦如此。

哪怕是像她们俩这样关门闭户、鲜少社交的,也对那被热闹包围的主人略知一二,有所耳闻。

那是校花景秀和他老公钱程。当然,从景秀嘴里说的是“先生”,不会用“老公”这样低俗、小老百姓的称谓。而在他先生嘴里,景秀是“夫人”,透着名贵、奢华,是受人景仰的。

同学圈,混得最风生水起的,恐怕就是他们了。景秀在大学时,还是临花照水的娇弱样,在男生们的众星捧月中,看见蟑螂一定会花容失色,坐个凳子一定要垫块手帕纸,极其公主范、贵族范。不曾想,一毕了业,开始“花木兰”范了,并走起了仕途。最初和许多心理学专业的同学一样,去一所中学当了心理老师。随后,研究成果接二连三,学术论文动不动上核心。不过几年时间,已经从普通老师爬到校长的位置,并且成立了名师工作室,一时在教育界,成了最年轻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风光无限。

老公钱程,在大型企业做高管,虽然离豪商巨贾还有些距离,在这座城市,却足以站在食物链上端了。

夫妻俩倒真应了他们的名字:钱程景秀,前程似锦。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风光的领奖台,高端研讨会,甚至生活栏目的伉俪情深之类各大新闻媒体的报道,都会有他们的身影。所以,同学们的蜂涌围堵也就不稀奇了。毕竟,在这座城市里,有名还有钱,即富且贵的上流社会人士,大家都想巴结一下。

从不参加同学会的,这次陡然来,似乎和大家都有了许多距离和生疏。林小西本来就不善交际,在公众场合,默立一旁,既不会无话找话地拉家常,也不会皮笑肉不笑地客套。本来杨玉清还好一些,至少这种都是熟人的同学会,是能应付自如的。只是,今天,也沉默着,两眼呆滞,面无表情。林小西的沉默,是一贯孤傲的带点无趣和不屑,而杨玉清的沉默,有点像是被停止操纵的木偶,呆板而僵硬。

热闹的人群终于进来了,照例把景秀和钱程夫妇围在中间,簇拥着他们。想必他们也是极习惯这样的簇拥的,脸上是理所当然的享受,并保持着成为焦点才应该有的庄重与矜持。

杨玉清可以清楚看到景秀的脸。容光焕发,下颌微扬,全身的首饰珠光宝气、闪闪发光而又雍容华贵,一举手一投足,充满了不凡的气度。不得不承认曾经的公主,已经变成了女王。没有人会站在她身旁不汗颜,不由自主地就会让人点头哈腰。

杨玉清缩着脖子站着,真想变成餐台上的一盒冰淇淋,把自己放在阳光下,就可以溶化掉,并且消失。

景秀一脸讥诮地向这里瞟一眼。那种讥诮曾经让她过目不忘。

在大一的时候,杨玉清和林小西结伴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图书馆。林小西对于阅读像是杂食动物一样,天文地理,古今中外,什么都看一些。杨玉清有刻板单调的倾向,喜欢一成不变。阅读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文学类。

照说大学是谈恋爱的黄金时期。即有时间上朝夕相处的便利性,又有空间上来自五湖四海的趣味性,还有同样血气方刚的相似性。只是,心理学专业和师范类专业一样,女多男少,仅有的几名男生也早都无一例外拜倒在既是班花也是校花的景秀的石榴裙下了。

于是,女生常常有被憋成花痴的危险。尤其是像杨玉清这样的,从小爱幻想爱做梦。

大一下学期开始,以前每周去个二三次的图书馆频率,突然被杨玉清改成了每天去。林小西在这一块是神经大条的,直到很久才发现其中的秘密。

杨玉清每天都是傍晚去,每次都坐同样的位置。在她们桌子的斜对角,窗边,有个男生。戴着眼镜,初春,穿着白衬衣和藏青色的毛背心,低头看书。

“原来,男生穿毛背心可以这么斯文,这么儒雅,这么好看。你看他一低头的样子,真的有一刹那的温柔。他沐浴着傍晚的夕阳,光芒万丈。”当林小西戳穿她的秘密,讪笑着指那个男生时,杨玉清满脸通红又兴奋地说。

“以前爸爸总是穿皮夹克,我一直以为穿皮夹克是很有男人味的,真没想到真正好看的男生,是穿毛背心的啊。”秘密被戳穿,杨玉清也不想再遮遮掩掩了,对着林小西常常是滔滔不绝,一吐为快。

“你说男生穿毛背心怎么这么好看呢,但不是每个男生穿起来都这么好看的。这就像女人穿旗袍一样,得有气质,得有涵养,得有韵味。穿旗袍的女人得肩宽腰细臀圆,这穿毛背心的男生就得像他这样,清瘦、高挑、挺拔、修长,就像,就像竹子一样。”杨玉清天天碎碎念,林小西已经很后悔当初戳穿她了。这下倒好,别想耳根子清净了。

“你去向他表白吧。”林小西无奈之下,出了个主意。

“不,不行。”杨玉清从花痴式的幻想回过神。

“为什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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