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是以前少年兵初步训练完毕的日子,在这三个月里,各人都穿着以前的衣服,而眼下,到了由司马给他们正式发放军服,也就是唐军夏季战袍的时候了。
铠甲?纯属想多了。
每人一套土褐色的麻布圆领长袍,白色内衬短衣长裤一套,一顶没有缀带的黑色唐巾,一双麻鞋。
虽然简陋,但毕竟是统一的服饰,少年兵都来自各部落,在此时的诸部,特别是小部落是没有能力置办铁甲的,但用牛皮、骆驼皮来鞣制皮甲还是做得到的,这倒不用官府发放,每人在战袍上罩了护腕、护腰,在营地一侧的校场里,当一千人按照整齐的队列、穿着同样的服饰站在一起时,这阵势还是相当惹眼的。
三个月后,又有一些人从其中脱颖而出,其中有来自贵族家庭的,这些人有充足的时间来练习骑射等武艺,加上营养充足,身体也比普通牧户子弟强健得多。
也有普通牧户出身的子弟,多半来自于其它部落交接的小部落,比如孙秀荣眼下所在的纳伦地,所谓某地属于某个部落的牧场也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他们不是定居的农户,界限十分清楚,牧场相互交错的地方多得是。
有了交错便会有纷争,有了纷争就会有战斗,在这种地方生存的牧户条件自然恶劣一些,但也剽悍一些。
纳伦,是南弓部里面明显带着突厥人或胡人混血面目的部落的牧地,彼等虽然与南弓人一样说着弓月语,但长相还是很容易分别的,该部落占据纳伦河上游后干脆便用纳伦作为自己的部落名字,族人全部以纳伦为姓。
而在南弓部,除了独孤、宇文两姓,大多数也以南弓为姓,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也是如此,当然了,所谓姓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新鲜事物,大多数人只有名字,并没有姓,只是对外时才说“我姓××”。
南弓熏,原本就叫“熏”,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呼伦”,在此时的唐语里便成了“熏”,当然了,这是孙秀荣见到此人给他改的,一个十岁的剽悍少年,身材中等,但力气很大,尤擅骑射,他从十三岁那年起就独自放牧羊群,长期与狼群、突骑施牧户打交道,一身骑射本领完全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作为一个能够从漠北迁徙到西域的游牧部落,沿途不知要经过多少艰难险阻,别的不说,对于此时漠北诸部来说,对于丁口的觊觎远在金银财宝之上,弓月部想要从后世霍林郭勒地方迁徙到伊犁河流域,至少要经过九姓回鹘、辖嘎斯、葛逻禄以及大大小小散乱的突厥部落,能够一边游牧,一边迁徙,显见得这个部落也不简单。
对部落十五岁以上男丁基本武艺的考量以及基本兵器的装备的督促是百夫长以上贵族除了征收牛羊之外另外一件值得称道的工作之一。
他们会在每年秋季于部落核心地带举行大会,让族里的十五岁以上男丁分成好几个级别进行比赛,比赛内容同汉人的武举差不多,不过更热闹一些,摔跤、赛马、骑射、步射、骑战、步战都在列,优胜者会由头人奖励牛羊或直接纳入常备军,纳入常备军的家庭就不需要再缴纳牛羊财物了,故此也是一些吸引力的。
对于南弓部来说,人手一把两尺长的弯刀,一杆一丈长的长矛还是有的,这也是牧户除了牛羊牲口意外的主要财产,再加上一件皮甲。
南弓部会自己冶炼铁器,虽然质量乏善可陈,弯刀的性能也十分可疑,但一个以前在大唐的羁縻都督府都是由胡人酋长统领,现在却由一个真正汉人统领的“胡兵”总算是建起来了。
纳伦晓风,则是隶属于南弓部的纳伦部落的酋长之子,十七岁,其父被哥舒力微少杀了,不过还没来得及将他认为的“头人子弟”全部诛杀干净,在追赶南弓晓月的途中就被孙秀荣杀了。
他自然没有这样上口的名字,他实际上的名字与后世女真人差不多,“第”,在弓月语里,“第”与汉语的“晓风”有些接近,孙秀荣便拿过来成为他的名字。
纳伦晓风是贵族子弟,还是位居南弓部边缘与哥舒部落、突骑施部落接壤的南弓部,民风在南弓诸部中最为剽悍,他也不例外,作为贵族子弟,他自然不需要放牧牛羊,在纳伦盆地诸部中,你若是不需要放牧牛羊,就要会另外两件事。
一是经商,主要是与粟特人经商,特别是与拔汗那与石国经商。
若你没有经商天分,那你只能老老实实骑马射箭练武了,纳伦晓风便是其中之一。
与南弓熏相比,纳伦晓风没有他切身摸爬滚打而来的技艺,但却有家学渊源,经过孙秀荣三个月的训练后更是上了一个台阶。
同时,他远比南弓熏聪慧,在识文断字上要远远胜出,故此,他虽然才十七岁,还是被孙秀荣拣拔出来了。
当然了,最令孙秀荣惊叹的还是那位从史国回来的哥舒部贵族子弟哥舒迷奴。
十岁的年纪,却早就有了一脸络腮胡子,身形雄壮,比他还要高一些,不仅力气大,武技也很精湛,他的三石力强弓无论在步射还是骑射上也就是比孙秀荣略差一些,他的十五斤重铁挝技法怪异,五根顶部尖锐的手指中,食指直直向前伸出,其它手指略微向内弯曲,柔和糅合了长枪、长斧、长锤的技艺,孙秀荣曾经试过,但他同虎枪与之对战时,在步战上不分胜负,在骑战上自己略胜一筹。
这样人才的出现自然让孙秀荣喜出望外,因为他知道,来到这一世后,一个荔非守瑜已经是意外之喜,其他诸人,比如喻文景、白孝德、李嗣业、段秀实、马璘等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特别是在当前情形下更是如此。
有了一个与以上诸人不相上下的人才自然让他眉开眼笑,而得知他是史国王子史泰染缅的徒弟,专门奉师命前年投靠时,他也没有想太多。
“史泰染缅曾经想招揽自己,作为对抗所谓黑暗魔君的力量之一,他让哥舒迷奴前来是否是这件事的后续?管他呢,我拥有一百多岁的智慧,若是连一个哥舒迷奴都收服不了,那干脆躺平算了”
在校场的中央的高台上与唐军寻常校场高台都在一侧不同,孙秀荣将其设置在正中央,孙秀荣也穿着与台下千人一模一样的战袍,略微不同的是,由于他现在已经是身为从六品上的司马了,土褐色战袍是棉布做的,而里面的白色内衬短衣长裤则是绸布做的。
再有的差距就是腰带了,普通士兵除了一根皮带之外便别无他物了,而孙秀荣自己的皮带是犀牛皮做的,上面还有两粒红色宝石,自然是瑟瑟石,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大唐的官员虽然分成了九品三十级,但对于官员还是宁缺毋滥的。
高台是一处用高约一丈的木台,孙秀荣站在那里已经两个时辰了,终于将最后一套战袍发到了哥舒迷奴手里。
“诸位!”
与之前一样,一个用铁皮卷成的“话筒”有些怪异地出现在这个时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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