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重刚刚离开叶府大门,只走了有几步远,就听到一个声音在后面大喊大叫起来。
叶重回过身一看,原来是一个青衣小厮,挥舞着手臂,急冲冲地跑过来。
“窦笔!”
叶重一看到这个青衣小厮,瞬间想起来,他,窦笔,是叶重的随身侍从,也就是小跟班!
窦笔相当激动,扑过来抱着叶重的腿就开始大哭“少爷啊!窦笔打小跟着你,风里来雨里去,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少爷啊,不能丢下窦笔啊”
叶重的脸瞬间黑了,抽了两下腿居然没有抽回来。要知道,这可是大街上啊,人来人往的,两个大男人当街拉拉扯扯,成何体统!不了解情况的,说不定还以为叶重对窦笔始乱终弃呢!
果然,街上的人群瞬间聚拢,将叶重、窦笔和秋儿三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对两人指指点点,窃笑不已。
叶重想打人的心都有了,但是窦笔还在那抱着叶重的腿,哭得呼天抢地,天昏地暗,丝毫不在意围观人群的指指点点。
后来,叶重冷静下来,听窦笔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让叶重不要丢下他之类的。
“难道,这窦笔以为我要解雇了他?泥煤,我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嗯,一定是这段时间我没有找他办事,让窦笔觉得受冷落了,因此错以为我要赶走他,嗯,一定是这样的。”叶重分析道。
找到了原因,对症下药即可。
“窦笔,本少爷什么时候说要赶你走了!”叶重喝道。
窦笔哭闹的动作瞬间停止,但依然没有放开叶重的腿,而是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少爷真的不会赶走窦笔?”
“当然,我还觉得人手不够用呢,怎么会赶你走?”叶重肯定道。
“还不快放开我,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叶重又喝道。
“哦!”
窦笔老老实实放开叶重的腿,对着叶重直傻笑。
“傻笑个什么劲,还不快走,就在这里被人家看笑话啊!”
叶重带着露出浅浅笑容的秋儿和傻笑不已的窦笔,逃离了此地。
窦笔作为叶重的专职跟班,能力自然是出众的。很快,叶重就感受到了窦笔的能力。
叶重提出要去某某地方逛一下的时候,秋儿不知道怎么去,因为她毕竟长时间待在府里,平时没有机会出门的。
此时,窦笔表现的机会来了,直接带着叶重和秋儿就去了那个地方。后来,叶重还发现窦笔就是神都的一副活地图,神都一百零个坊,他是坊坊清楚,甚至哪里有一家什么店,哪一家发生了一点什么特别的事他都了如指掌!
神都的繁华,自不必多说。但是,在叶重这个现代人眼里,再繁华难道还能和现代的高楼大厦相比?所以逛了一段时间,叶重就兴味索然了。
“对了,窦笔你知道张山张陶匠住在哪里吗?”
叶重曾交给张山一张烧制玻璃的配方,让他回去好好研究,并许诺如果让他满意就脱了他的贱籍。现在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了,叶重想去看看张山准备得怎样。
叶重总感到时间紧迫,只有四年的时间了,四年之后那场浩劫就要爆发。在此之前叶重得要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好让叶家这一大家子称成功“渡劫”。
玻璃,则是叶重计划里的重中之重!由不得叶重不重视。
窦笔眯着眼睛思索一阵,然后眼光暴涨,拍着手道“知道,知道,不过张山在城外的庄子里。少爷确定要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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