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虽然与民族无关,但附和我们公司抗争的主旨,所以才被我挑出来作为候选。”
“是……这样的吗?”
程烈听得目瞪口呆。
这么一对比,他感觉自己听的就单纯是旋律,而黄烨听的是灵魂。
但转念一想,程烈又问道:“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听不懂英文,恐怕没法理解到这一层吧?”
越是高雅的音乐,鉴赏难度就越大。
他已经算是好了,读书学的英文还保留了一些。其他人要不就只会做题,要不在毕业后早还给老师了,欣赏起来可能还不如他呢。
“不碍事,看着歌词多听几遍,会喜欢的。”黄烨笑了笑。
程烈没生在好的年代,也许对此感触不深。音乐的魅力是很可怕的,只要给他时间,自然能够证明这一点。
“好吧,我再听听看第三首。”
程烈叹了一口气,再度点开屏幕。
第三首的歌的歌名,叫做《Lost River》。
“失落之河?”
程烈的眼睛再度一亮。
这么有意境的歌名,一定很高端吧。
于是,他点下了播放键。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程烈虎躯一震,在三秒内完成了暂停的动作。
“WTF?”
他抬起头看向黄烨,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这首歌对他来说简直是开幕雷击,那痛苦的“啊啊啊啊”声简直像是一柄尖刀当成了琴弓,在他的耳膜上来回摩擦,听的他头皮发麻,甚至想有种干呕的感觉。
说得难听点,简直就是厉鬼嘶吼。
要是这玩意在盛事音乐会这么一放,观众怕不是分分钟化身狂躁症患者,对他们扔水瓶。
黄烨依旧无比耐心,解释道:“这首歌其实是一首人声实验做出的音乐,这其中宣泄的感情异常浓烈,她……”
“停停停,我在前两首里选一首吧。”程烈拒绝道。
他承认,他不懂音乐。
但至少前两首还算是好听,第三首就已经让他产生明显的生理不适了,还是别强行假装自己能够欣赏了吧。
这种艺术对现在的人类还为时过早了。
“你决定。”
黄烨摊了摊手,也不再发表意见。
程烈戴着耳机,将《最炫民族风》和《波西米亚狂想曲》分别循环听了三遍,最终选择了第二首。
最炫民族风的歌词还是太通俗易懂了,即使能够流行起来,但在口水骂战上,那些狂热的粉丝可以一口咬定“土”这一点,对这首歌进行口诛笔伐。
但波西米亚狂想曲就不一样了,这首歌的歌词内涵丰富,艺术手法也更为高端,真正的艺术家都能够折服。
和如今流行的口水歌对比,更是高下立判。
而且这首歌是英文歌,本着我听不懂就是高大上的原则,只要热度起来了,哪怕他们真的听不懂,也会有很多人跟风。
所以普通民众的欣赏障碍问题,影响也不大。
接下来,就是演奏问题了。
他们还缺一个靠谱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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