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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发布会主要分为交流和签售两个部分。

在介绍过新书大概内容,中心思想、写作理念后,主持人又突然提议来一次现场问答。

台下粉丝意外激动,争先举手。

在回答了好几个问题之后,一个坐在后排的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男人头垂得有些低,一顶黑色帽子遮住了他的面容,只能看见他修长的手高高举起,在灯光下,白皙的皮肤被蒙上了一层柔和的颜色。

“后排那位男士好像非常积极啊,给个机会怎么样?”主持人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点点头,“好。”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那位男士缓缓站起身,摘下了帽子,露出了那张熟悉的俊脸。他气定神闲地接过话筒,举手投足透着矜贵,很快这位气质不凡的男士就获得了现场书粉的低声惊呼。

我用视线描摹着他的轮廓。小时候,我曾恨过这张脸无数次,偶尔冲动,还会想要把他的皮给扒下来,煮了、炖了。

后来,我和他逐渐离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远了。我们不再是那个喜怒哀乐都可以随便写在脸上的小朋友。

岁月把他打磨成了一个锐利的大人,一件放在高处架子上供人瞻仰的冠冕。

他变了,时间教会他收敛自己的光芒,把沉淀化为自己不显山露水的修养。

又好像没变,好像依旧是那个在我得水痘时敲锣鼓的混账小孩。

我们呢,好像变了,不再是那对单纯的死冤家。

又好像没变,无时无刻想要与人一较高下的念头,仍旧在蓬勃燃烧。

“哇,帅哥你也喜欢看长明的小说吗?”主持人意外。

长明,我的笔名。

“嗯,非常喜欢。”他微容儒雅。

隔着茫茫听众,我扬眉,对着话筒说:“这位先生我认识的,他的女朋友很喜欢我的书,他们两个人经常来参加我的读书会。”

说着,我又故意张望了一番:“咦?今天你的女朋友没有来吗?”我眨眨眼,模样很无辜。

翟羡逢也不是吃素的,谎话张口就来:“我和她分手了。”

“啊,抱歉。”我假惺惺。

“因为,她不能接受我喜欢您的小说,超过喜欢她。”

我:??这是什么情况。

全场哄堂大笑,就连主持人都忍俊不禁。

好不容易等现场安静下来,主持人为了烘托氛围,又故意问:“那这位先生,您要不要趁这次活动,向长明求求姻缘呢?”

我赶紧接话,“事先声明,求了也没有用,我不是红娘。”

翟羡逢轻哂,对着话题慢慢开口。

“那,太太愿不愿意赔我一个女朋友呢?”

霎时,现场尖叫声不止。

我脸像是被火烧了般发烫,可那人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眼神不曾偏移。

我心知他那声“太太”是一语双关,

*

中场休息时,我在休息间里刚坐下,一双有力的大手就蒙住了我的眼睛。

熟悉的白地兰香气铺天盖地袭来。

我一阵恍然,好像这香水还是之前我给他挑的。

“翟羡逢,你可真是会给人惊喜。”我咬牙切齿。

身后的男人笑,“怎么不喜欢吗?”

“可喜欢了!你要是再跟主持人沆瀣一气,在我一脸懵逼的时候走上台,来个单膝下跪,那就更好了。”

“嗯,不错,下次试试。”

我瞪了他一眼:“你要是敢,我也可以当场给你表演一个谋杀亲夫。”

他松开手,坐到了我身旁,一脸无所谓:“求之不得。”

我看着他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越看越来气,一个忍不住,低声爆了句粗话,上前扯着他领子抱怨。

“你烦死了。每次都爱搞这种出其不意的惊喜。”

翟羡逢收敛了玩世不恭的笑容,搂住我,一脸认真:“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下次不会了。”

我沉默了一阵,想起刚才,他在台下望我时的神情,鼻子没由来地酸涩。

“不,我喜欢。”说罢,我凑上前,轻轻吻了吻他的唇角。

感受他的皮肤,弧度,温度。

翟羡逢扣住我的脑袋,加深了这个绵长的吻。

我被他掠夺得快要喘不过气,死死抓住他的衣领不松手。

末了,我喘着气质问:“你这是什么?老狼几百年没见过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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