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纸,可不是用刻笔来刻录的,而是用毛笔来书写的!”
大秦时期已经有毛笔,并且还是经过改良的。
不过普遍使用度不高。
因为用毛笔在竹简书写的,字迹很容易被清洗掉。
加之竹简不像纸张那么方便,书写的时候需要用手稳固,可如今这个年代,不论男女老少,所穿衣袍都有着宽大的长袖口。
在书写的时候,很容易就直接把刚刚写去的字,给不小心蹭模糊了。
因此大部分情况下,都还是用刻笔在竹简刻录。
尤其是记录重要信息的时候,都默认刻在竹简,才能更长久的保存。
而嬴长风刚刚才又说这是最伟大的发明。
故而让嬴政和蒙恬也同样是下意识的认为,要用刻笔来记录。
现在看到他拿出毛笔,说是用毛笔书写,都是一阵惊愕。
“用毛笔书写?那能保存的时间久吗?”
蒙恬忍不住开口问道。
虽然他刚刚还说完全相信赢长风,但现在又有点动摇了。
实在是这纸,跟他想象中的最伟大的发明完全不太一样。
嬴政也是一样疑惑。
嬴长风轻轻一笑,并未解释,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向他们表明。
很快,当看到他行云流水的在这纸张,写下一长串文字的时候。
嬴政蒙恬就直接愣住了。
“父皇,现在你看明白了吗?”
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张纸后,赢长风把这张纸递给嬴政。
嬴政大眼一扫,瞳孔都忍不住收缩了一下。
他可不是蒙恬那种大老粗,立刻就能看得出一些问题来。
“这么大点的一张纸,居然能写满这么多字?”
嬴政首先就发现了最大的不同。
那便是,这也就两个巴掌大小的纸张,面记录的文字之数,居然要超过十数卷竹简所能刻录的量。
再然后,他用手轻轻一擦拭,却发现写在纸张的文字,除非是刚刚落笔,墨水未干。
否则稍作呼吸,就好像完全融入了纸张里面一样,不会被轻易擦拭模糊。
“这,这……”
嬴政惊了!
身为千古一帝,他的智慧和超前的眼光绝对是无可比拟的。
仅仅是这两点,就让他立刻判断出,这纸张绝对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嬴长风微微一笑,这个便宜老爹,在这种超前事物的认知,就没让他失望过,当即就说道:
“看来父皇已经发现了,这一张纸能记录的数量,就远超十多件竹简,而且还如此轻巧便携!”
“父皇可以试想一下,这能带来多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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