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试想一下,能带来多大(2 / 2)秃头小石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这纸,可不是用刻笔来刻录的,而是用毛笔来书写的!”

大秦时期已经有毛笔,并且还是经过改良的。

不过普遍使用度不高。

因为用毛笔在竹简书写的,字迹很容易被清洗掉。

加之竹简不像纸张那么方便,书写的时候需要用手稳固,可如今这个年代,不论男女老少,所穿衣袍都有着宽大的长袖口。

在书写的时候,很容易就直接把刚刚写去的字,给不小心蹭模糊了。

因此大部分情况下,都还是用刻笔在竹简刻录。

尤其是记录重要信息的时候,都默认刻在竹简,才能更长久的保存。

而嬴长风刚刚才又说这是最伟大的发明。

故而让嬴政和蒙恬也同样是下意识的认为,要用刻笔来记录。

现在看到他拿出毛笔,说是用毛笔书写,都是一阵惊愕。

“用毛笔书写?那能保存的时间久吗?”

蒙恬忍不住开口问道。

虽然他刚刚还说完全相信赢长风,但现在又有点动摇了。

实在是这纸,跟他想象中的最伟大的发明完全不太一样。

嬴政也是一样疑惑。

嬴长风轻轻一笑,并未解释,而是直接用实际行动来向他们表明。

很快,当看到他行云流水的在这纸张,写下一长串文字的时候。

嬴政蒙恬就直接愣住了。

“父皇,现在你看明白了吗?”

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张纸后,赢长风把这张纸递给嬴政。

嬴政大眼一扫,瞳孔都忍不住收缩了一下。

他可不是蒙恬那种大老粗,立刻就能看得出一些问题来。

“这么大点的一张纸,居然能写满这么多字?”

嬴政首先就发现了最大的不同。

那便是,这也就两个巴掌大小的纸张,面记录的文字之数,居然要超过十数卷竹简所能刻录的量。

再然后,他用手轻轻一擦拭,却发现写在纸张的文字,除非是刚刚落笔,墨水未干。

否则稍作呼吸,就好像完全融入了纸张里面一样,不会被轻易擦拭模糊。

“这,这……”

嬴政惊了!

身为千古一帝,他的智慧和超前的眼光绝对是无可比拟的。

仅仅是这两点,就让他立刻判断出,这纸张绝对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嬴长风微微一笑,这个便宜老爹,在这种超前事物的认知,就没让他失望过,当即就说道:

“看来父皇已经发现了,这一张纸能记录的数量,就远超十多件竹简,而且还如此轻巧便携!”

“父皇可以试想一下,这能带来多大的改变?!”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