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江辰只是静静坐着,他甚至都还未开过口,直到万同终于说完,并且目光再一次经他而过时,他才笑了笑。
好吧,难度有些大。
这个统领的位置,耿有义想要、徐怀明想要,而他,也想要!
初二那晚的夜宴之前,摆在他面前的第一条路,是既然已经安全,那便想办法离开潍州吧,再一路向南,直到离开金国到达南宋。
身为后世穿越众,他当然对南宋更有归属感,同时那边目前也相对更安全些,是以在人类趋利避害这一本能的驱使下,去南宋生活自然是优先选项。
第二条路则是留下不走了,利用阴差阳错之下得到的先天条件,试着将五窝土匪整合起来,做曾经的自己莫说做,就连想都不曾想、也不敢想之事。
男儿啊,有几人未曾憧憬过仗剑天涯的豪壮,未曾向往过金戈铁马的热血?
可是,这条路终究太危险了,于是在几番评估权衡后,去南宋的想法最终占了上风。
然后,他与方翠翠不期而遇。
这个女人的遭遇在这个时代并不罕见,但对他的触动却很大。
因为他陡然发现,自己可以让生命变得更有意义。
活三十岁与活一百岁,有何区别?最终不都是尘归尘,土归土?
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一定要建多大的功、立多大的业、出多大的名,而是基于你的能力,改变你所能改变的、拯救你所能拯救的。如此你方能在走到人生终点时,向湛蓝的天空笑挥与自己告别的手——
“哦,你很棒,你确实努力了,你没有白来这一遭。”
所以,他改变主意了。
南宋当然还是会去,但却不是现在。
而现在,他遇到了对手。
耿有义不足为虑,他早准备好了对策,可这个凭空冒出来的万同却是个麻烦。
或者说,是徐怀明与万同。
万同的一番话,让毛杏儿几人都沉默了。
也是,如果可以,谁愿意拿命相搏?
万同很得意。
江辰觉得时机还不成熟,冒昧站出来太过冒险,宁愿无功也不能有过,毕竟这是在土匪的地盘上。
终于,斟酌再三的毛杏儿开了口。
“投奔杨安儿……看起来不错,只是有两个问题,一是我等与杨安儿从无交情,如何能保证他一定会收留我们?二是就算收留,又如何保证日后在金廷的压力下,他不会将我们牺牲掉?不管他接受招安时存得什么心,现在的身份都是金狗的防御使,咱们才算老几?一旦真那般,岂不是被瓮中捉鳖?”
“怎么可能,杨安儿不是那样的人。”万同扇着扇子,轻描淡写道。
“所以我们自己的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巴巴地交给别人的人品?”毛杏儿冷笑道。
“这……那你想要怎样嘛?”万同有些急了。
毛杏儿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投向江辰。
时机到了!
江辰起身,向着众人拱了拱手。
“诸位,我认为杏儿大姐的顾虑很有道理,一旦到了杨安儿那边,生死便不再由自己掌握,而是要看别人的脸色,诸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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