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朝开始,世人已经将蝗虫神化了,各地所建蝗虫庙,便是证明。
除了快饿死的,少有人会去尝蝗虫。
当面对漫天蝗灾时,自然也想不到吃它,甚至当别人吃的时候,大部分人不愿接受。
要不怎么说,第一个吃螃蟹的是英雄呢。
“皇姐都没尝过,怎就能够断定不会有人买呢?小弟刚好做出一份,皇姐你不妨一起尝尝。”
李祐说着,端出一盘炸得金黄的蝗虫,随手拿起一只丢到嘴里,“嘎吱嘎吱”豪迈地吃起来,“当真是人间美味,不信你尝。”
李祐说着,把盘子递到遂安面前,然而,不等这句话说完,遂安捂着嘴转身跑了出去,实在看不下去了。
其他几个人也一样,外面一阵作呕声,“唔……”
唯有普安公主没有离开,当然不是说她没反应,只是她信任李祐,稍微好一点。
“当真能吃?”她问。
“皇姐可以尝尝。”
普安尝试着伸过手来,用户指甲捏着蝗虫腿,将信将疑地往嘴里送,刚到嘴边缺开的犹豫起来,就这么张着嘴望向李祐,眼神中还在询问。
结果是李祐看不下去了,帮里她一把,吓得她闭嘴的同时捎上了眼睛,结果尝试着一咀嚼,顿时眼前为之一亮,一脸惊喜,“好吃!”
再然后,她就停不下来了。
姐弟俩相对而坐,一边聊天,一边吃着干脆的油炸蝗虫。
“他们半点不懂享受……”
……
燕王府别院旁边,稍远处一座院子里,数百位妇人汗流浃背,悉心照料着竹筛中的鸡蛋。
这正是李祐孵化基地,每天成百上千的鸡苗从此地出去,运往关中各地。
看着一只只破壳而出的鸡仔,高园对自己王爷佩服得五体投地,是怎么样的奇思妙想,竟能靠人孵出小鸡来。
神乎其技!
只要他花钱别这般大手大脚,不!应该说是撒钱!若没这个习惯那就更好了……
唉!
可惜,人无完人呐!
这是高园这些天来,找到的一个解压的方法,不然,他早已心痛而亡了。
这些天来,王府的钱,每天向流水一样拨出去。
总管府中大小事务的高园,看着账本上飞速减少的数字,看着难得充盈的府库每天锐减,他每天记账的手都是抖的。
主子不心疼,他一个做奴才的能怎么办呢?
不过,他做事倒一丝不苟的,半点没因此而怠慢。不出几日,买酒楼的事已经敲定了。
当然,买下的乃东市地段最好、最大的酒楼,反正府上有的是钱,而他也愿意把钱花在这个地方。
不是他刻意多花钱,而是为了能够少赔一点,将来无论自己经营,还是转手都不会愁的。
但,当高园知道,李祐买酒楼是做什么后,整个人如五雷轰顶,心中只觉得荒唐至极,“蝗虫怎么能吃呢?这如何下得去口啊!”
“这有何不能吃的!我跟你说,不仅能吃,还十分美味。走带你尝尝。”
李祐说着,带着高园往厨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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