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调什么的都是浮云!
就和外面好多人为什么喜欢吃吃麦当劳,而狗作者就是喜欢吃路边的肉夹馍。若是说不喜欢。也说不上来,就是喜欢吃街边小吃。
或许人家这是格调吧。
其实傻柱还是觉得肉夹馍比较实在,便宜!
加量不加价!
南易敲开了丁秋楠的门。
傻柱面无表情的打开房门,是谁这么没有眼色,在他的地盘闹事。
南易拖家带口的都站在门口。
“傻柱,不欢迎?”
“南易,你小子。算了。赶紧的吧。”傻柱让孩子进来。
大毛、二毛、三毛还提溜着饭盆,这是知道丁秋楠这里没有多余的碗筷啊。“南易,准备的充分啊这是。”
“不敢,这不是见你展露两手的厨艺吗?就带着孩子过来,看一看。”
大毛直接夹起一个小黄鱼就吃了起来。
“小心,有刺。”南易赶紧提醒道。
“没事的,这小黄鱼的刺比较软,不会卡了脖子的。”
傻柱从床底下,掏出一瓶酒。放在桌子上,和南易喝了起来。
丁秋楠和梁拉娣聊着她们女人之间的趣事。
“南易,听说你连厂子都进不去啊,有没有想法,来我这里啊。”傻柱邀请到道。
南易的手艺,自然是无话可说,哪怕是傻柱最多也是占了食材的光。
想想南易的一统江山,蘑菇炸美的,等等魔幻的菜名,就可以知道这家伙在创造方面,有头脑。
傻柱也不过是拿来主义,绝活谭家菜,都是固定的招牌。
学会了,就可以直接出锅了。
“想什么呢,区区崔大可,就想要难倒我,分分钟叫他做人,这不是最近在给朋友帮忙吗?”南易直接婉言谢绝。
在厨子开的厂子里,当厨师长,他南易还是有点本领了。
不说自主创业,可是也要当二老板。
傻柱并没有勉强。
人各有志!
傻柱和南易对饮几杯。摇摇晃晃中,傻柱喝的有点多了,南易更是不堪,直接被梁拉娣给背回家里。
傻柱竖起了大拇指。
就南易这小身板,估计也就剩下骨头了啊。没有半点的肉。
“柱哥,你怎么一直给南易灌酒啊。”丁秋楠埋怨道。
“他苦啊。只不过没有人述说”
男人最了解男人,对于南易的选择,傻柱作为一个外人,不好抉择,可是一旦决定了,也就意味着。这条路,要一直走到黑。
不懂!
丁秋楠直接打了一壶热水,给傻柱泡脚。
刺啦!
真热!
一楼拐角处,崔大可一人坐在台阶上,一碗疙瘩汤,吸溜了两口,双眼暗沉,心里面又在酝酿着什么主意。
“邪恶的资本家,不要让我逮到机会,要不然,一定会让你永远无法翻身。”骂骂咧咧两句后。
转身,回到家里,有盛了一碗。
吸溜的比脸都干净的瓷碗。
提了提宽松的裤子,崔大可向外面走去。
“柱哥、柱子哥。”
丁秋楠刚从水房接上热水,就看见傻柱已经躺倒在床上,打起来呼噜,一只脚还踏在水盆里。
“喝不了酒,就不要多喝。”丁秋楠埋怨一声,直接给傻柱擦拭着沾满水滴的脚。
使出吃奶的劲儿,将傻柱给脱去外面的衣服,盖好被子。
无奈的看着占了大半部分的床位的傻柱,边上,只留有一个侧身的位置。
丁秋楠关了灯,直接躺在傻柱的怀里,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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