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依生前读书太多,死后被告知拥有一次穿书的机会。
作为一个资深书虫,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本玛丽苏爽文——今年某榜的人气之作《倾城医仙》。虽是一部玛丽苏爽文,但女主叶秋霜却不是任人宰割、随意欺凌的柔弱花瓶,而是一个实力超凡,不依靠男主就能单手虐渣的大女主。
最重要的一点是,只要女主微微一笑,万千男子尽成俘虏,不费吹灰之力,生存率百分百,自然是穿书首选。
不管是哪个阵营的炮灰,都会对女主一见钟情,这是以前陈依依吐槽很久的槽点之一,仿佛作者不用“一见钟情”这个词,就不知道怎么写文了似的。然而现在,她非常感谢作者将女主“一见钟情”的技能点加到了最满。
尽管本书槽点多多,但奈何书中主线人物的形象尚可,爽点到位,而且女主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性格备受喜爱,使得本书高居排行榜首位,女主叶秋霜也在网站上拥有两百万的粉丝,人气居高不下。
故事一开始的地点是苍月国望昼城,凌氏一族是有名的修仙世家,作为一城之主守护着一方百姓。
城主的丈夫江风月是个有名的浪荡子,整日流连于风月场所,不知祸害了多少良家妇女,外面私生子无数,而叶秋霜就是他的私生女之一。
那年叶秋霜五岁,其母叶岚是农户之女,由于连年干旱,导致庄稼颗粒无收,没有其他生计的她只能带着女儿去城主府投靠江风月,从此开启了叶秋霜长达六年的黑暗生活。
城主善妒,将府内所有脏话、累活交给她们母女俩,让她们活得连贱婢都不如,就连府中丫鬟都对她们百般刁难,整日非打即骂。
叶秋霜小小年纪便要洗衣做饭,打扫庭院,整日像个陀螺一样忙个不停,一刻也不得歇息,还要忍受城主府那长她一岁的姐姐的欺凌。
她自幼聪颖,是个百年难遇的修炼奇才,而城主之女不过是个天生灵脉受损的废物,只要她想,随时都能将她拎起来暴打一顿。但她总是乖巧地听从母亲的话,处处忍让,从不反抗。
即使如此,母亲还是生生被她们折磨而死,叶秋霜也被送养至别处。说是送去别院抚养,但路上就遭到劫杀,还好被路过的贵人所救,就此摆脱了以前的灰暗生活。
从此练级打怪、修炼制药、读书识字,开启了她的大女主篇章,也走上了她的复仇之路。
陈依依睁开眼睛,自己身处在一间卧房里,屋里地方极大,陈设奢华,怎么看也不会是连贱婢都不如的叶秋霜母女的房间。
青铜鼎炉里裊裊吐着青烟,也不知道用得是什么香料,整个屋中都弥漫着这种淡淡地清香,让人的心境也平静下来,不自觉地忘记了一切烦恼。
地上碎了一只瓷瓶,墙角还靠着一把扫帚,看样子应该是叶秋霜打扫时撞倒的。
陈依依低头看了眼自己,满身的泥土,简直就像是刚从地里刨出来似的。
全身的筋骨都隐隐作痛,她掀开袖子,果然,纤细的胳膊上满是淤青和红肿的伤痕。
一定又是城主的女儿凌千依带人干的!
此人无恶不作,成天游手好闲,四处兴风作浪,以欺辱别人来取乐,是本书中最恶毒的女配。她以一己之力承包了本书的一半爽点,专门与女主作对,被打脸打到停不下来。
其它配角都尚有被原谅的余地,唯有她,即使受了万虫噬骨之痛,经过千刀万剐之刑,也难解人心头之恨。
不少书友留言,一定要让凌千依复活,再死一千遍,否则就弃坑。
陈依依拉下袖子,掩住伤口,又起身掸了掸身上的泥土。
没事,我可是女主,你们现在作的有多狠,以后就死的有多惨。
她又瞧了瞧自己的身量,大概十多岁的样子,应该很快就能离开望昼城了。否则真要让她从女主五岁开始被虐待,她还真不一定受得住。
正在她胡思乱想之际,一个小婢女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拿起墙角的扫帚,正欲打扫满地的瓷器碎片时,忽瞧见了卧房正中的陈依依,在愣了三秒之后,像是见了死神一样,抖如筛糠。
结结巴巴地道:“小,小小姐,我,我……”
“我知道,小姐的东西,让我来打扫是吧?还有什么活,你全说出来,我来做便是。”
陈依依夺过婢女手里的扫帚,悠哉游哉地打扫起来。
唉,连个小婢女都能使唤我,女主前期实在太惨。
暂且先忍忍,只要我顺着剧情来,灭了凌千依,搞垮城主府指日可待。
她手上的扫帚还没晃动两下,就被婢女一把按住。
婢女慌忙跪下,低着头颤声道:“奴婢一时不察,才打碎了小姐的瓷瓶,求小姐念在奴婢是初犯,就饶了奴婢这一回吧!”
“原来是你打碎的,我还以为是我干的呢!大家都是下人,应当互帮互助,这里就交给我来打扫吧!”
都是下人?
这话可把小婢女说懵了!
“下次可要小心点,打扫她卧房时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毕竟凌千依那个女魔头可不好惹,我都已经在她手上吃过不少次亏了。”
陈依依又安慰了婢女几句,继续清理起来。
婢女呆了半晌,才疑惑地抬起头来,小声质问道:“您不就是千依小姐吗?”
这回轮到陈依依愣住了,她缓缓抬起食指,指向自己。
“再说一次,我是谁?”
“您是城主的爱女,望昼城的少城主,凌千依。”
陈依依扶着已经晕了的脑袋,满脸的难以置信。
“我不是叶秋霜吗?”
“秋霜小姐今早刚走,城主让她日后住在城外的湖心别院。”
陈依依谨慎地盯住婢女,目光上下打量着,看得婢女蜷缩起来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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