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唐镜不愧是地头蛇,很快就传来了消息。
包有为到达陈阳县后,并没有如想象般先去取包龙星的旧物,而是找了一家行脚店住了下来。
自住进以后他就待在里面,整日闭门不出。
而后因身上钱财用尽,被赶了出去,从此下落不明。
行脚店是脚夫们休息的场所。脚夫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全凭两只脚糊口谋生,收入微薄。
所以行脚店的环境也不太好,都是大通铺,想象几十个人同住一房间,其中的味道可想而知,所以一般人也不会去那个地方。
自己临走之前,可是给过包有为一些银两,他居然跑住大通铺,而且还因没钱被赶了出去,其中必有蹊跷。
常威依照方唐镜提供的消息,来到那家行脚店的门前,只见旅店的门口堆满了货物,人来人往,十分嘈杂。
见常威的气质与这里格格不入,站在门口的掌柜十分有眼力劲,立刻上前问道:“这位客官!不知有何贵干?我们这送货,雇人等各种业务都有。”
常威往脚店里面瞟了一眼,“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
掌柜上下打量了常威,仍是小心道:“不巧了客官,我们这都是走南闯北的脚夫,今天在这,明天说不定就走了,这找人可不方便。”
“这人不一般,他在这店里住了十几天,连门都未出过,后来因为身上钱财用尽被赶出去了,掌柜还记得这人吗?”常威悄悄将一锭银子塞入了掌柜的手中。
掌柜看见手里的银子,脸上露出笑容,皱纹挤在一起,像一朵菊花。
“原来客官是在找那个疯子,这家伙住在我们店里的时候,可没把我害惨,好几次差点和人打起来。”
“疯子?”
“没错!”掌柜吸了吸鼻子,心有余悸,“这家伙就躲在通铺的角落里,像个神经似的整日念叨个不停,我先以为他有点孤僻,准备给他换个人少的房间。
他就像个疯子样的大叫,不肯离开,嘴里喊着要来了,要来了,把连同我在内,好几个伙计的手都抓伤了。”
说完,掌柜将手部的伤口展示给常威看。
看着掌柜手中的伤口,常威感到事情的不一般,他又取出一锭银子,对掌吩咐说道:“他住的位置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掌柜收了银子,带着常威来到了包有为之前所住的房间。
这里是一个十分简陋的木砖瓦房。里面的空间被一排床铺占满,上面挤满了人。
常威一进去,就闻到了各种味道,有霉味,脚臭味,饭菜味,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差点将他熏晕过去。
这让常威更加疑惑,包有为好歹是个秀才,这里如此肮脏,他为何非要住这里。
掌柜走到一张床铺的面前,指了指,“他之前就一直住在这。”
常威看向了这张床铺,只见床铺的位置是在房间的角落,上面除了一张凉席,再也没有他物,床铺有两面都是墙,上面漆黑一片,很久都没有清洗过。
常威将凉席掀开,只见床板之上密密麻麻的刻着小字,他凑近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来了,要来了。
字迹工整,明显是包有为的笔记。
要来了?谁要来?
常威内心感到疑惑。
他环顾四周,目光扫视着房间内的众人。
他连续斩杀强敌,身上积蓄着普通人难有的气势。
此时,他把手按在刀柄上,面目阴沉,看上去十分可怖。房间内的脚夫,没有一个敢与他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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