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水,则来自南门远处的山泉,再加上几个伙计对泡茶也是极为精通,这也是茶楼生意那么好的原因。
这也让来福,见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
几年下来,他已经知晓偌大的永安县,谁是最有钱的人,谁在本地又有极高的声望,甚至连一些富家公子哥最近都喜欢玩些什么项目,都多多少少了解一些。
比如,城中最富有的吴老爷家的独子,最近又和一帮公子哥斗起了鹰。
之前来福在茶楼见过吴公子带的那只鹰,两只脚上都带着黄金做的脚环,上面还有宝石点缀,连鹰脚脖子上的项圈,亦是价值不菲。
每天喂养的肉,都够一般的家庭吃上几天了。
这让来福不禁感叹,有钱人家喂的宠物,都过的比大多数人滋润。
眼前的两名客人,却让来福有点捉摸不透。
那黑衫少年,一身朴素,干净,但布料却是一般,举手投足虽极为儒雅,但绝不是什么有钱人。
而让人真正瞩目的却是他对面的持扇少年。
那少年的衣服,虽不知是什么布料作成,但穿在身,让人一眼就觉得这身衣服的主人一定是名贵之士。
相比之下,那黄公子恨不得将“大款“两个印在身上的衣品,简直只能用“土”来形容。
少年头上所戴发冠做工之精细,更是让人惊叹。
折扇的扇骨,每一根都晶莹剔透,虽不知是什么材质,但绝不是一般人买的起的。
凭着那少年脚上丝履所绣的纹路,来福敢断定,绝对是出自京城的“锦绣坊”。
而“锦绣坊”的一双鞋,几乎要自己一年的工钱。
那持扇少年,没用任何珠宝缀身,但绝对是某家不得了的大户公子哥。
让来福不解的是,一个衣着朴素的穷小子,怎么会和这种公子哥同坐一张桌子。
更让来福疑惑的是,那穷小子面对这富家公子哥,气场居然不落下风。
沈炼斟满了茶,递给了公子秋一杯,自己牛饮了一大口,望着窗外的人群,淡笑道:“想不到他会出现在此处。”
公子秋看着眼前的茶杯,摇头叹道:“和你一起,真的无趣,品茶这种雅事,居然被你搞的像是街边大碗喝着烈酒的粗人。”
“是吗?”沈炼微笑着反问道。
公子秋拿起茶杯,如同沈炼一般,喝了一大口后,挤眉道:“我说,你什么时候再泡一次茶?”
公子秋自小就学习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对这些早已精通。
然而他在喝过沈炼泡过的一次茶后,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喝的都是什么玩意儿?
后来他也自己摸索过,学着沈炼泡茶的方式,步骤,甚至连碳,水壶都找的一样,却始终不是那番滋味。
一直到现在,沈炼却再也没有像那次一样,安静的坐在那里,泡上一壶好茶。
沈炼看了一眼公子秋,淡笑道:“你现在喝的不是我泡的吗?”
他不是藏技之人,若知晓公子秋所言何事,肯定不会拒绝好友的请求。
公子秋摆了摆手,拿起茶杯喝喝一口,随即摆手道:“算了,”
又道,“既然清灵子在这里,想必此地相安无事,你我二人皆也不好露面,不如就此离去,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人正欲起身,一直没有说话的随便突然道:“不好,有麻烦!”
话语刚落,沈炼只觉地面晃动,随即听到轰隆巨响,那原本被压制主的黑气居然再次冲天而起。
人群顿时四散而逃,离的近的,瞬间被那黑气化为灰烬,一时间惨叫呼喊声响彻耳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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