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谢谢。”沈雁书挂掉电话,看了眼时间已经下午四点了,她给屋内的女人倒了一杯热水放在床头,拴围裙进厨房忙活了。
吃完晚饭,沈雁书把所有的一切都弄完才钻进自己房间开始写作,写作初期,她只是发表短篇或文章在小杂志,反响不错。
最近在拟大纲准备写一篇三十万字左右的中篇古文,她一闭眼睛,脑海里全是江梓的脸。
他长得很好看,骨相十分优越,可能是神明给他的唯一眷顾。
按照人类固有的思想,好看且稀有的东西,应该被制作成标本让其永生。
可是他是人,沈雁书只能把他写进自己书里。
想了很久,沈雁书才开始落笔:这一带荒漠尸横遍野,红沙入眼,在一众尸首中,红沙那头一点比血还红的斑点在缓缓移动。
女子带着一顶斗笠遮住自己面庞,她朝一众尸首中央这位战损的将军走了过来。
将军紧闭双目,覆满血迹的手紧紧抓住被嵌入在红沙中的长枪,妖孽红的血迹下是那张神造的骨,不难看出,这位将军年纪不大,浑身皆是王孙公子的气质。
他可能是这场大战中唯一存活的人。
红衣女子伸出手指勾起少年的下巴,弓着腰掀开自己的斗笠:“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陈国的大将军。”
少年将军皱起好看的眉,强行运用内力,用掌风击退了红衣女子,他动了动眼皮,缓缓睁开那双明亮的眸子。
……
沈雁书放下笔,翻开了相册找到次偷拍的江梓的照片。
如果有机会,她想给江梓化一个战损妆,就如同次在小胡同里看见的,血迹从他的额头流下来,像一支笔勾勒出他的轮廓,妖孽俊美。
她在想,是不是写文的人,都喜欢看男主受伤,因为这样才能显得男主孤傲倔强。
想到这里,沈雁书打开百度搜索:喜欢看别人受伤是不是心理变态?
最佳回答:亲,如果你喜欢看别人受伤,那么说明你心里存在一点儿问题,如果不及时改正,将来会酿成大错,总得来说,还是建议您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啥心理类的疾病。
沈雁书:“……”
首先,她要为自己证明一下,她不是喜欢看别人受伤,是很喜欢战损妆容,其次,回江梓受伤,她很心疼,无以言表的那种心疼。
在心里为自己辩解了一番后,沈雁书才舍掉自己心头的那么一丝丝罪恶,趴在桌子盯着江梓的照片看了起来。
江梓可能属于那种第一眼漂亮,而后越看越帅气阳光的那种,就是一开口很毁他的男神形象。虽然沈雁书第一眼看见的是他的另一面。
她把手机息屏时间调到半个小时,再把手机放在旁边继续创作。
红衣女子捏住他的下巴,往他嘴里塞了一粒东西,她轻笑了声:“陈国已亡,朝臣已反,你的君主被人啖肉喝血恐怕连尸首都不全。”
少年那双如鹰隼一般的眼睛落在女人脸,此刻内心如火烧般,须臾,他拔起红沙里的长枪……
“砰砰砰……”一阵敲门声打断她的思绪,现在已经是晚十一点多了,会是谁。
她盖笔帽走过去,从猫眼里看了出去,外面好几个人,都穿着警服。
沈雁书抓住门把手,谨慎的问了句:“请问你们是……”
“您好,警察,请配合一下工作。”门口的警察亮出手的证件,沈雁书顿时心头漏了一拍,她打开了门。
“经人举报,你这里藏有非法物品,请配合我们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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