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吃过早饭,周思雨和沈绵绵就一起出发去学校。
学校在镇上,骑车子差不多要二十分钟,走路却要四十分钟以上,沈建华买了一辆二八杠自行车,专门给两人上学用。
到了村口,周思雨就说,“姐,车胎气不多了,我先骑着去前面打气,你慢慢走着,我打完气回来接你。”
没给沈绵绵说话的机会,她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沈绵绵这种小短腿,根本追不上。
从前,周思雨吃了饭碗筷一丢就早早的去了学校,她收拾完东西走路到学校基本上都快到了上课时间,走路慢了还会迟到。
偶尔赶上一起,也会像现在这样,找个借口把她抛下,可笑的是,她还天真的相信。
好在今天出门早,走快点不至于迟到。
杨家村挨着的是马树屯村,路过那个村口时,有一个背着书包的男生,在低头上自行车链子,由于后面的脚撑坏了,他上起来有些费劲。
沈绵绵快步上前,伸手帮忙扶住自行车。
男生抬头看了一眼沈绵绵,没说话,低头继续上了车链,这才起身说了一句,“谢谢。”
看清男生的样子,沈绵绵一愣。
这张在记忆里都已经模糊的脸,慢慢和一个名字对上。
陆思远。
她的同班同学,两人是属于那种互相知道,却没说过话的关系,这家伙在学校就是小霸王一样的存在,没人敢惹,看谁不爽就揍谁,经常把女同学骂哭,还和她一样不交作业,不同的是,他学习那是该死的好。
把前三名成绩拿捏的死死的。
老师对他是又爱又恨。
陆思远推车要走,沈绵绵睁着大眼睛问:“你就这样走了?”
“我刚才不是说过谢谢了?”陆思远眼底闪过一丝厌烦,“难道还要我哭爹喊娘三拜九叩?”
臭小子,嘴巴可真毒。
她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要求,“我都快迟到了,你载上我一起吧!”
“你姐呢?”
陆思远明显不乐意,她家是有自行车的。
“你啥时候见她载过我?”
陆思远不耐烦的说了一句,“真麻烦。”却没拒绝。
看他一副你再不上车,我就走了的表情,沈绵绵赶紧说,“你骑上我再坐吧!”
载着一个人,起步比较困难一些。
他嫌弃的看了一眼她被军大衣包裹的小短腿,“我骑走你还能追的上?”
沈绵绵:“……”
陆思远才十五岁,但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在班级里算是个大高个了,踩自行车特别有劲。
看着他宽阔的肩膀,不免想起他前世的遭遇,高中后,他和周思雨是一个班,后来喜欢上周思雨舍友,为了那女孩和社会上小混混打架,不小心重伤人家,被判了好几年,之后就再没听说过他的消息。
当时,很多同学都说,早知道他会有这么一天,而他喜欢的那个女孩,也在事情发生后的一个月,就和别的男生谈起了恋爱,之后早早缀学结婚。
可惜了这么一个大好青年。
快到学校门口,陆思远就猛然刹车,沈绵绵差点被摔下去,就听他说,“下来,你自己走进去。”
“谢谢。”
沈绵绵麻利的跳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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