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里说起呢……”薇娜塔缓缓吐出一口气,露出回忆的表情。“我出生在弗萨克的北部沿海,那里的空气比贝克兰德的好,阳光很充足……自从来了贝克兰德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像之前在老家的时候那样随心所欲地晒太阳了。”
“毕竟这就是贝克兰德……本地的居民讨厌它的环境,每到假期都会想着法地往外跑。但是外面的人们却眼红里面工厂的工作机会,挤破头也要往里钻。”
阿泰尔感叹了一句。
“不过,这里的冬天比起弗萨克,可是温和了许多。当然,鲁恩冬天那种能渗进骨子里的冷湿空气也很讨厌,但是弗萨克的冬天是另外一种样子,每年1月下旬的时候,我的老家大概能比这里冷八到十度。”
薇娜塔摊开双手,给阿泰尔看自己手上的疤痕。
“这是小时候冻伤留下的,长大了也消不掉了。我本来以为成了非凡者之后能有变化,看来是我想多了。”
“我认识一个不错的药师,他应该可以做一点消除疤痕的药剂……当然,这也只是我觉得,等到明天你拿到合法的身份证明,我可以带你去找他问一问。”
阿泰尔建议道。
“能去掉也好,不过说实话,过了这么久我也不是很在意了。顶多结婚的时候拿花球会丑一点?不过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男人还说不定呢。”
薇娜塔耸耸肩,继续讲着。
“因为这个,老家也很少有鲁恩这边那种纯粹的农民,我小时候那个村子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是猎人,家家户户的墙上都挂着气枪或者双管猎枪。”
“每到冬天,种不了地的时候,男人们就会拿上猎枪,去林子里打猎。无论是鹿、兔子、狼还是熊,都是弗萨克男人的猎物。我小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和那些孩子们一起,在村口玩打猎的游戏,等着外出的大人们回来。要是能拖回一头熊或者两头鹿,卖给每周来一次的商人,这个冬天就可以休息了。”
薇娜塔的眼神有些迷离,似乎是在怀念过去的时光。
“正好我对那些还很擅长,无论是游戏还是真的打猎。投石袋、弓箭、吹箭、双筒猎枪,我都是一碰就会。后来我成了村子里最好的猎人,墙上挂满了我打回来的熊、驯鹿和狼的脑袋,它们的眼睛在晚上会反射红月的光,好看极了。”
薇娜塔的眼神里突然带上了一丝哀伤的情绪。
“但是后来弗萨克政府下了政策,准备砍伐我家乡的森林,把乡亲们迁移走。有的乡亲们不愿意离开,就拿起猎枪和军队打了起来。”
“后来呢?他们怎么样?”阿泰尔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
“还能怎么样?”薇娜塔的声音有一些颤抖,
“他们虽然是部落里最好的猎人,但是手里拿的也只是连火药都装不了多少的双筒猎枪。我们拿着双筒猎枪,在二百米之外打不到他们;但是他们握着高压蒸汽步枪,能在四百米之外像打兔子一样打我们。很快反抗军就被打散了。”
“那你呢?”阿泰尔拿起奶杯抿了一口,却丝毫没有注意到牛奶已经凉了。“作为最好的猎人,他们就没有追杀你吗?”
“当然没有了。”薇娜塔的表情变得复杂,有后悔,有悲伤,也有愤懑。“因为,我是第一批同意搬迁的猎人啊。”
看着阿泰尔愕然的表情,薇娜塔有些自嘲地笑了笑。
“意外吗?最好的猎人却最先放弃了猎场。”
薇娜塔把杯子放回了热水里,重重地叹了口气。
“他们和我说,会把我们迁移到温暖的地方,给我们合理的工作,让我们不用靠和野兽搏杀过活。我承认当时我动心了。我们的主要食物是鹿肉和熊肉,不管我们怎么煮,都硬的像是皮带。部落里的人们很少有活过六十岁的,等他们老到咬不动鹿肉了,就会被家里的年轻人送进雪林,让他们回归雪原。”
“我从小就没见过我的父母,是被部落里的婆婆养大的。有一天,婆婆让我把她拉到山上,说是要去见老朋友,然后让我去帮她们打一只兔子下酒。那时候我虽然已经从我那没见过面的父母那里遗传了猎人的非凡特性(这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但是还是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婆婆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相当厉害的猎人,我的打猎技术都是她教的。所以我给她留了一把枪,就带着弓箭和腰刀离开了。”
“然而,我回来的时候,原地只剩下雪橇和开了一枪的猎枪,还有沾满了血迹的破布了,周围全是狼的脚印。面对狼群,婆婆只开了一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
薇娜塔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尽管壁炉的火光此时有些昏暗,看不清她的脸,但是阿泰尔觉得她好像是哭了。
”我不想让部落里的人们再这样下去了,我想让他们去尝一尝那些南方人描述的松软的面包、炖的稀烂的肉,还有奢侈地用了肥肉和水果的迪西馅饼……所以我带头交出了猎枪,把满墙经过防腐处理的动物头颅换成了二十枚弗萨克的金镑和一份弗萨克国立大学的入学申请。“
薇娜塔在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巾,重重地擤了擤鼻子。
“我放弃了猎人的全部本事,在弗萨克大学拿到了学位。然而,有一天晚上,我在回公寓的路上碰到了个抢劫的家伙。自然,他被我揍了一顿。然而,在我把他压在身下暴揍的时候,借着红月的光我看清了他的脸。”
”那家伙,是我邻居家的孩子,小时候一直跟在我身后的小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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