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又过去两年,最后等待他的却是脑瘤!
“罢了,既然老天都给我重活一次的机会,除了珍惜,我还能怎么办?”
沈暮没有立即乘车,他顶着毒辣的太阳,缓缓沿着马路西行。
他需要时间理清思绪!
夏日的空气显得沉闷,炎炎似火的赤日已让他浑身冒汗,但他似乎完全察觉不到。
顺手在裤袋里摸了摸,沈暮掏出了一个手机——诺基亚8250。
这是他的第一部手机,已经使用两年多,尚未正式工作前,并没有更换的打算。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哪怕8250上市三年之久仍旧有市场,毕竟是当世第一款蓝屏手机,号称能砸核桃。
沈暮特意看了一下时间:2004年6月30日。
马路对面,位育中学门口有不少学生,应该是前来领取通知书的。
几名十多岁的少男少女簇拥在一起,站在街边小卖部门前的遮阳伞下,各自手里拿着一根冰棍,满脸笑容,正热情地交流着什么。
依沈暮的猜想,他们绝不是在问对方考得如何?
或许是询问热血传奇升了多少级,亦或是讨论暑假能到什么地方旅游。
见此一幕,沈暮情不自禁露出一抹笑意:
年轻真好!
曾几何时,他每每看到这种场面,总会感叹青春不再,而今,22岁的他同样敢高呼一声:我正年轻!
沈暮突然觉得,重活一次未必是坏事。
至少他有了更多的选择,完全可以不走上一世那条路。
曾经,他活得太累!
这一世,他要活得像个人样!
当然,以沈暮的心性以及对当世的了解,深知要完成这一目标,首先得拥有足够的钱!
继续前行,不多时看到右侧两栋金黄色的高楼,再次唤醒了他的记忆。
神旺大酒店,在后世火爆得不行,可如今因为门前的道路尚未翻修,地铁九号线还在规划中,客流少得可怜。
没过多久,沈暮才注意到上衣尽数被汗水浸湿,果断来到公交车站。
“滴~滴滴!”
手机震动,铃声响起。
见屏幕上显示着“囡囡”两个字,沈暮眉头微皱,稍作迟疑才按下接听键。
“喂!”
他有意控制着声音,因为此刻尚未记起对方是谁,那个名字的主人显然是个女孩才对。
“沈哥哥吗,我是囡囡。”
对面,一道清脆的童音响起。
“嗯,是我。”
沈暮开口,惜字如金,担心说错什么,同时竭力翻寻记忆。
“沈哥哥我跟你说,今天就不用来我家补课了,我妈要带我出去和她朋友吃饭,你明天下午过来吧。”
囡囡的声音很欢快,听上去应该不会超过十岁。
“好的,那咱们明天见!”
沈暮快速挂断电话,总算记起对方是谁?
小囡囡是他家教辅导的一个学生,单亲家庭,有着优渥的家境,却是她妈妈一个人创造出来的。
沈暮暗道侥幸,如果今晚突然叫他过去,他未必能辅导好小丫头,时隔多年,那些书本上的知识早就打包还给了老师。
倘若是明天过去,则问题不大,毕竟小囡囡才上小学二年级,稍稍准备一下足以应付。
没有稳定的收入之前,这一份家教工作他还不能丢。
当然了,重生回来的他,清楚往后十多年的形势和机遇,如果能快速赚取第一桶金,未必需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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