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暗叹:幸亏现在不是冬天,否则我这点钱即便全买打折品牌,肯定连半身都换不下来。
回到玉兰园后,他本想先洗一遍再上身,可又考虑到衬衣洗后无法定型,索性也不管了。
吃过午饭,照例给小囡囡辅导功课。
却听小萝莉兴奋地对他说:“沈哥哥,妈妈答应我了,假期一周补一次课,等9月份上三年级后,再每天补习。”
沈暮听后心里咯噔一下,看来再不赶紧找个工作,在魔都都活不下去了。
旋即念头一转:也不全对,假如被富婆相中了呢,我还能更快走上人生巅峰!
小囡囡很懂事,不到下课时间就催着沈暮赶紧走,眨着一双晶莹的大眼睛道:“快点去,不要让富婆阿姨久等。”
沈暮汗颜不已,几乎是落荒而逃。
他以最快速度回到住所,发现赵然还没回来,抓紧时间冲了个澡,崭新的衬衣西裤皮鞋加身,望着镜子里面的帅哥满意点头。
有人说,正装才是检验一个男人颜值的最好标准。
而正装穿得帅不帅,还得看白衬衫穿得好不好?
无需怀疑,衬衫、西裤和皮鞋加身的沈暮,简直是万千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谓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最重要的是,还散发出一股无与伦比的自信和强烈的阳刚气息,与后世所谓的流量明星截然不同。
把自己搭理清爽后,沈暮一看时间,四点五十分。
该出门了!
很快来到小区门口,他特意去买了一包香烟。
红双喜,十元,不贵!
沈暮并不抽烟,前世做生意时,已经习惯随身带着香烟,关键时刻和保安大哥吹吹水,打听点消息屡试不爽。
至于见富婆为何带烟,当然有他的用意。
沈暮琢磨着,如果今晚所见的富婆不能让自己满意,或者年龄太大,他就当面抽烟,让对方嫌弃。
如此就能顺理成章相亲失败,也不用找理由向俞璇解释。
买票、进站、下地铁……
等他从人民广场换乘二号线出来后,时间已经到了五点四十五分。
离与富婆约定的六点还有一刻钟,完全来得及。
关于约见这种事情,沈暮还是有些心得的,如果是求职面试、拜访客户,最好提前十到十五分钟抵达,最晚也要提前五分钟。
到得太早,说明你整天很闲,很需要这份工作或这单生意。
到晚了绝对不行,一个人连最基本的时间概念都没有,谁相信你能把工作做好?
沈暮认为,见富婆这事儿和拜访客户不同,提前五分钟足矣。
说白了,他们两人只能算是相亲!
沿途看了一路风景,沈暮很快来到外滩。
这个地方对他来说,熟悉得不能再熟,前世只要有亲戚朋友来魔都,他都会带对方来看外滩的夜景。
一般来说,城隍庙和轮渡也不会错过。
沈暮认准了方向,朝外滩66号咖啡屋走去。
66号咖啡屋闻名魔都,但沈暮还从未去过,却也清楚,能来这一带消费的人,身价绝不会低。
比如他上辈子坐拥数千万资产,也不曾来过。
他在心里祈祷了一声,希望一会儿要见的富婆不要让自己失望,我为了今晚赴会,可是耗费了大半家产啊。
“你好,请问6号包厢在哪边?”
推开66号咖啡屋大门,沈暮脸上露出微笑,对一名服务员问道。
“6号包厢?”
服务员怔了怔,旋即恭敬道:“尊贵的客人请进,我带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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