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遇风看着躺在地上,嘴里直往外吐血的狼利,说道:“对不起,你实在太危险了,请你原谅我,不能给你留个全尸了。”
话音一落,狼利的头颅,顺着挥动的刀尖,飞了出去。
罗汝才半躺在那里,无比惊恐的看,树遇风拎着刀,大步向他走来。
那把刚杀完狼利的刀,正顺着刀尖,往下不停的滴着血。
人都这样,当你知道某一天要死的时候,你不一定害怕。
可当你知道,你不用死了,肯定会欣喜若狂。
这没什么奇怪的,穷人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况像罗汝才这种,有权有势的人。
可是没等你高兴一半,发现还得死!这种剧烈的人生反转,放谁身上都受不了。
罗汝才声音颤抖着,对蹲在他对面,看着他的树遇风,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树遇风思考了一下,说道:“咱们就是一群土匪,也别谈什么忠不忠诚!
你对我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明白。
以前我和我部下就是炮灰,是你在战场上消耗敌人的工具。
那个畜生,为了引出藏在雪地里的袭击者,让我六百多个兄弟,就那么毫无价值的送了命。
那些人,有很多,都是跟我一个县城的老乡,是你亲手把我们的家园亲人毁掉!最后又用刀枪逼着我们,为你卖命,为你送命!
自从他们死的那一刻,我就发誓,即使杀不了你,我也要把狼利那畜生给宰了。
现在我的愿望实现了,好像还能够超额完成!
不但能把那畜生杀了,还能把你也给杀了,这个结局简直太完美了。”
罗汝才眼泪夺眶而出,哭腔的说道:“不要杀我,求你了。”
树遇风看着面前,这个痛哭流涕的老男人。不由得一阵感慨,这还是以前那个,不可一世的大帅吗?
别说自己多坚强,到了无助的时候,无所谓男女,地位高低,都有脆弱不堪的时候。
树遇风将刀放在地上,用绳子把罗汝才捆了给结结实实,又从他身上撕下来一块布,把他的嘴堵上。
把旁边的刀拿了起来,刀光闪过,罗汝才的手筋,脚筋被挑断。
痛的罗汝才,躺在那里不断的抽搐,嘴堵着,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浑身的汗,已将衣襟湿透。
树遇风站起身来,说道:“我决定不杀你了,还是把你交给秦王他们处理比较合适。
之所以要挑断你的手筋脚筋,是防止你跑了。
你要是跑了,我可就危险了!
如果真到那时候,被你抓住,我的下场有多惨,想想都让人不寒而立。”
树遇风不再理会罗汝才,重新将扔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放在朱存极不远的地方,从怀里拿出火柴,将柴火点着。
然后走到朱存极身边,看了一下他的伤势。
朱存极笑着说道:“没事,我里面穿着软甲那,虽然流了很多血,看到很吓人,却没伤到筋骨,只是皮外伤,现在血已经止住了。”
树遇风检查了一遍,又找了几条布,给朱存极大概包扎了一下。都处理完后,回到火堆旁坐下。
树遇风将地上的火柴,拿了起来,说道:“火柴比火镰方便多了,就是怕水,被水泡过,就不好使了。
朱存极换了个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说道:“是很怕水,一沾水,材料就过性了,即使晾干,用起来也远不如原先好使。”
树遇风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这本来就是没话题找话,要说什么是材质,什么叫过性,他上那知道去啊!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朱存极见他看着火堆出神,有时还不自觉的露出微笑。
好奇的问道:“想什么那,那么入神?”
树遇风看了他一眼,道:“没,没想什么。”
朱存极不怀好意的看着他,道:“想心上人那吧?说说吧!反正现在待着也没事。”
树遇风不好意的挠了挠头,变得有些腼腆,道:“那个女孩真的好漂亮,眼睛大大的,如同天上的星星一样,亮晶晶得。
我每回一看到她那双眼睛,我的心就会跳的很快,不敢直视她。”
“你向她表白了吗?她喜欢你吗?”朱存极问道。
树遇风摇了摇头,苦笑道:“她知不知道,有我这个人存在都不一定,还谈什么喜不喜欢。”
朱存极呵呵乐道:“闹了半天是单相思,暗恋,男人就要勇敢点!
碰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就要大胆的去追求,去表白,不要怕!多少好姻缘,都毁在胆怯上。”
树遇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不行的,我们身份相差太大,她是富家女,而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穷小子。
怎么能配得上人家,就算她自己有意,她父母也不会同意。
父母之命大于天,要是乱来,岂不是毁了姑娘的名节。”
朱存极心里暗自摇头,明朝女人把名节,看的比自己生命都重要。
像秦淮艳,这一类才艺俱佳的顶级女人,遭到男人背叛后,虽然离开了她们的丈夫,却也没有一个再嫁他人,很多人,最后都是郁郁而终。
像田生兰和董小宛,为了自己的爱,勇敢的去争取,在明朝,绝对算是离经叛道。
他们再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非常有主见的女人了。
即使如此,如果自己抛弃他们,对她们来说,打击仍然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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