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七十天,每一天对赢七夜来说都是煎熬,巨城没有完全建成,实力不够强大终究只是案板的鱼肉任人宰割。
如今他终于有这个自信,在大秦始皇将薨的乱世中自保了。
赢七夜在巨城的城门令人铸就了几个烫金大字,是为江城。
这里自然是借用了前世重庆的别名,毕竟赢七夜就是个起名废,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给这座城起名字。
无量城?原始城?还是至尊城?
没办法,前世的赢七夜深受各种玄幻的荼毒,脑子里就这些。所以索性直接用起了江城。
嗯,朴实中带着一股大气。
七十天的时间,赢七夜获得的平民已经达到了二十四万多人。经过十来天的慢慢转移,在经历一些小挫折后蜀郡的几万平民也全部回到了江城。
因为人数的激增,江城中士兵的数量也达到了十万之巨,排兵列阵时声势非凡。
在赢七夜专门设计的三层小别墅外加多开的大院,此刻他便悠闲的躺在摇椅晒着太阳,而一旁站着两个个子不高的少女。
一个是豆芽,而另外一个则是王安若。
此刻豆芽正一脸甜蜜的给赢七夜捏着肩膀,时不时询问力度怎么样。王安若也没闲着,两手捧着一个颇大的遮阳伞充当工具人。
只是那小嘴撅着,都快翘到耳边了。
因为遮阳伞比较沉,王安若捧的腰酸背疼,虽然看着赢七夜的眼睛充满了不满,但却不敢松开。
“伞歪了,拿正点儿!”
就在王安若嘴中嘀咕着什么时被赢七夜的一声轻喝惊醒。
“拿个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办不好,是不是不想吃饭了。”
听到这话,王安若自是连忙将伞端正。
没错,赢七夜近来一段时间虽不会打骂她,但若她没有听话,赢七夜直接不让她吃这里的饭。
迫于此,王安若只好臣服在赢七夜的银威下。
不过说实话,赢七夜这里的饭确实非常好吃,对于她这个母胎吃货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吃过了赢七夜这里的饭再吃别的东西就感觉索然无味,王安若觉得自己可能离不开赢七夜这里了,就算自己爷爷叫她回去她也会选择留在这里。
就在赢七夜怡然享受时,曹建走了过来,看着赢七夜以及他身边的豆芽、王安若时嘴边的话欲言又止。
“什么事?直接说了就是。”
赢七夜自是看见了曹建,不在意的说道。
“公子,咱们江城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二十五万,而部队中的士兵也已经满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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