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虎的这份方案中提及,优衣库成立一个母公司,叫做“优衣库投资控股基金”。
这家公司控股优衣库和旗下子公司。
优衣库投资控股基金只有两个股东。
一个是藤虎,另外一个是优衣库工人俱乐部。
其中,藤虎持股10,工人俱乐部会持股90。
按照方案中的描述,每年,表现优异的优衣库员工会被主管叫到办公室里去,他们会得到一份合同,告知他们今年能够认购多少数量公司股票。
这份合同不能被带出办公室,签字完成之后,必须交回公司保管,没有副本,也不会有持股凭证,但员工通过一个内部账号,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
同时,这些员工不会在公司注册信息上出现,其股权全部由工人俱乐部代持。
从本质上来说,这只是优衣库单方认可的员工股权,不是法律上员工具有所有权的股权,而是优衣库和员工通过契约方式约定的一种虚拟股权。
这是工人俱乐部授予员工的一种虚拟股票。
拥有虚拟股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
在员工离开企业时,股票只能由工人俱乐部回购。
法务顾问,唐毓文提出不同意见:“这种虚拟股权激励方式,的确很新颖。员工的短期积极性会充分调动起来。但是,长期来看,只要入司前几年奋斗立下大功,后面的年份就可以混分红,等退休了。”
“而且,这样进行集体持股的股权结构,是无法上市的。这就等于切断企业的上市融资渠道。”
岩波书店社长,策略顾问岩波大岛子说道:“律师小姐,后面还有期权激励措施,你没有仔细看方案附录啊。年轻人太急于表现自己了。”
虚拟股这个东西,你给员工容易,收回来不容易。人家又没犯错,凭啥剥夺呢?
但这样就会有一个问题了,如果一个人持股足够多,那他又何必那么拼,难道还“奋斗”一辈子不成?
针对这个问题,藤虎在虚拟股制度之上,还叠加了“”制度。
的意思是“tieunitpln”。
是独立于虚拟股之外的另一种期权,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到期清零,以免出现“躺在功劳簿上睡觉”的情况。
具体来说:
假设,藤虎有10个单位,那么张三能获得的是:
第一年: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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