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如此。”本·贝克曼深吸一口烟。
又是这样。
他曾经也试过,也是如此。
“希望别打击到莱姆琼斯。”
明显打击到了。
莱姆琼斯失魂落魄的放下“艾斯”,人生仅有的机会,失败了。
德歌深呼吸,把双手洗的干干净净,更加虔诚来到“艾斯”面前,闭眼睛,冷静了足足有十分钟,才伸手握紧刀柄。
大家屏息凝气。
心里为德歌祈祷。
他们都是失败者,都曾试过,哪怕不是剑豪的耶稣布,也试过。
无一例外。
都用不了无大快刀“艾斯”。
德歌拿起“艾斯”,同样对准大海挥动刀锋。
飞翔斩击划过,海面被削掉一处。
“噗!”德歌一口鲜血喷出。
不是反噬。
是打击太大,一时间承受不了。
同样用不了。
吃不吃力,自己最明白,别人也能一眼看得出,用不了就是用不了,怎么努力也用不了,不是凭实力就能用。
“哎,没必要消沉,我也用不了,大家都用不了。”红发香克斯,拍了拍德歌的肩膀。
“对,我们都用不了。”
关系紧密的船员们,纷纷自嘲。
“什么刀,是不是坏了。”香克斯恶狠狠的看了一眼“艾斯”:“你就永远留在这里吃灰吧,略略略.........”
贾巴无语看着香克斯小孩子心性。
“看来还要等待。”贾巴叹气一声:“现在大海还有知名剑豪吗?”
“没有。”红发香克斯摇头。
贾巴连连叹气。
他也很希望,有谁能带走“艾斯”,让罗杰的佩刀“艾斯”再次在大海爆发不一样的光芒与精彩。
快十年了。
没有等到。
已经快放弃了。
“这个时代没人能成功吧,不愧是罗杰的佩刀,他人都用不了,传奇就是传奇。”本·贝克曼感叹。
他也想不到这个时代,谁还有资格成功。
船长香克斯失败了。
鹰眼米霍克失败了。
我们全都失败了。
还能有谁。
都失败了,那么大家也没那么伤心,开宴会了。
欢声笑语。
充斥着整个木屋前。
一桶桶酒水从地窖中搬出来,没吃的,随便派一个人去森林去大海,很快就扑捉到足够的肉食。
“喂喂喂,拿酒就拿酒,怎么还往船拿的。”贾巴脸黑了。
“啊,贾巴先生,你没醉啊?”红发香克斯睁着无辜的大眼睛。
又是一阵笑声。
宴会足足持续了快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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