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沈矜听打量的目光,沈淮迹临危不惧地缓声继续说道:“你若是喜欢的话,竹苑便是你最好的归宿。”
沈矜听觉得沈淮迹把话说得很奇怪,她无所谓地撇过脸,漠然说道:“坟墓才是我最好的归宿。”
“所以,喜不喜欢他?”沈淮迹面色沉重地问。
“喜欢啊。”沈矜听没心没肺地说,“长得帅又有钱哪个女的不喜欢啊。”
沈淮迹淡淡地嗯了声,把沈矜听送回了她所在的小区,又亲自把她送上楼。
回去时,沈淮迹打电话托林姨平时到饭点就过去给沈矜听做饭。
沈矜听的住所没有多余的房间,林姨原本是在街道自建楼那边小区租的房子。
之后,沈淮迹就安排林姨一家住在沈矜听的隔壁,平时走动也方便些,有什么问题也能第一时间通知他。
深夜十一点多钟,沈矜听睡不着,起床裹着厚被子在阳台上吹风,看着眼前璀璨明亮的夜晚,街上的车鸣声还未完全褪去。
凌晨五点,沈矜听裹着件黑色大衣戴着条白色围巾出现在荒凉的街市,街市附近有一家很大的菜市场,沈矜听一路走一路观望。
凌晨这个时间点气温特别低,以往这个时候,她还是抱着手机看着爱情剧里的男女手牵手激动得踹被子,而如今却像是忽然长大看透这个世界上的是是非非。
沈淮迹的确是很有钱,的确是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哥哥。
可是他们已经长大,沈淮迹不会永远照顾她一辈子,她也不是永远二十来岁顶着年轻稚嫩的脸幼稚着行事。
抛去出身,放眼望去,沈矜听觉得一无所有的她会是眼前正在忙碌准备出摊的劳动者之一。
她低头看着手腕上戴着地价值几万的昂贵手表,上面指示的时间不过也才五点十分。
冬季的夜晚黑暗又漫长,被生活压迫的普通人家早早脱离温暖的被窝开始新的一天劳动。
沈矜听在早餐铺买了早餐,她是今天早餐铺的第一个顾客,巧的是,老板是个三十岁的未婚女性,是她的粉丝。
老板的母亲原本经营着这家店,因为癌症晚期身体不适,于是老板就接手了这家早餐铺。回到家乡后老板一心想着将时代传承的老牌子坐下去。
老板欢喜地多给沈矜听塞了两个大小肉包,沈矜听亲切地答应了老板给她签了个名。
道别后,沈矜听步行回家,路上吃的早餐是热乎的,肉包子里的肉馅和汤汁都恰到好处,寒风割在脸上如同刀刃般锋利,与入口的滚烫形成鲜明的对比。
沈矜听吹了几个小时的冷风又去街上逛了圈,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发烧了早早躺下睡着了。
好在林姨按照沈淮迹吩咐准时饭点就过来做饭,这才发现了沈矜听的不对劲。
中午,谢青忿开车过来带沈矜听去挂水,林姨全程陪同着。
挨到了晚上,林姨回家陪外孙子玩,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沈矜听一个人。
沈矜听今天身体不舒服,在加上情绪有点不受控制,所以她整个人看起来都是恹恹的。
液晶电视里放着新年档的喜剧片,时不时响起观众的鼓掌与嬉笑的声音,而沈矜听一点都没看进去。
她把电视关了,起身去房间将搁置在角落已经落了灰的吉他抱出来,再从客厅抽屉里翻出了本有些老旧的厚笔记本,她铺开,拿着笔在上面潦草地画着弯曲的五线谱和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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