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拉鲁·卡萨斯,前面是我的名字,后面是我的姓氏。
别意外,我是一名贵族,还是一名不拘小节的贵族。
我喜欢和贫民混在一起的感觉,我不认为每个人生来就如何如何,反正只要对我胃口,我拉鲁就会对对方好。
在前些日子,我认识了一个开店的小老板,他比我小了好几岁,可是他看起来比我要稳重许多。
他是一名值得夸赞的大厨,还是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还是一名天才炼金术师,还是......
他会做炸鸡,还会做薯条,同时他还掌握着一种我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烹饪手法,他称之为中餐,我可太爱中餐了,比起面白牛奶以及七分熟的牛肉,还是大米盖饭来的实在!那每一粒米饭入口,配上菜肴,天呐!简直是最享受的事情!
对了,还有他带来的三国游戏,那个游戏使我沉迷,我每天都要玩。
玩物丧志?我不这么认为,那个游戏非常需要动脑子,比起家族里那些只知道拉着女仆去小黑屋的哥哥弟弟们,我觉着,还是我聪明一些。
他的到来给了我极大的惊喜。
总之,我非常喜欢他。
他的名字叫做罗尔,貌似是个出生不好的下等人,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我的朋友。
就在昨天,罗尔神秘兮兮的递给了我一支东西,他让我戴在手腕上,我奇怪他为什么让我戴这个,他说是用来看时间的小玩意。
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
我研究了一天,这个戴在手腕上的东西,绝对价值不菲,它透明的面,非常像是一种炼金制品,很硬,但是又很清楚的可以透过这炼金制品看到它背后的几个金属针。
那三个指针,被罗尔称作是时针分针,与秒针。
他说这玩意就是用来看时间的,那三个指针里最短的那个,代表着小时,一旦它指向了最上面的那个竖着的符号,就代表着,现在是十二点。
我对这玩意爱不释手,同时我也十分感谢罗尔送我的这个礼物。
并且,在摩登斯城主举行的聚会上,我也戴了这块名为手表的高级玩意。
——拉鲁日记。
这天夜里,摩登斯城主筹办了一个月的盛大晚宴,终于来临。
这可是许多新晋贵族,和一些实力不太强劲家族最梦寐以求的日子,在这个晚宴上,可以与许多贵族们结识,不论是交上朋友说上话,或者直接联姻,那都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贵族嘛,圈子也不大,在这科技不发达的年代,年纪轻轻,除了结婚,还能做什么?
没实力的,想找有实力的。
有实力的,想找更有实力的。
总之,哪怕单单是一个远亲的婚姻问题,就能让这帮贵族们琢磨好几天,婚姻在他们眼里已经成为了一种筹码,就算是拉鲁这个成天游荡在各个角落的乐子人,也都是娶了三任老婆的二星老公了。
要说这贵族,其实也蛮难的。
他们除了能吃饱能穿好之外,还有什么乐子?成天也不运动,各个臃肿无比,老婆倒是能娶不少,可是呢?
拉鲁到还算好,先前吃的不算多,不过最近也是因为沉迷于罗尔的卖裆牢,胖了少许。
宴会上,摩登斯城主帕赫兹·里奥斯举着酒杯走到了红毯中央。
“各位。”
他清了清嗓子。
“感谢大家前来参加摩登斯城夏季度的晚会,今晚有各位的到来,真是蓬荜生辉啊!尤其是来自主城的......”
“城主,我的身份,不提也罢。”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打断了帕赫兹·里奥斯的话语。
“啊,哈哈哈......”帕赫兹·里奥斯有些尴尬,不过还是很有经验的扯开了话题。
“这几天后嘛,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要麻烦在座的各位,我的三女儿,下周就成人了,各位也知道,这做父母的,就是什么都为孩子考虑,这不是嘛,女儿也长大了,也需要嫁人了,我帮她物色了一个干练的小伙子,下周,就是小女出嫁的日子了!”
“哟,帕赫兹·里奥斯城主可以嘛,这么快就找到女婿了啊,是哪个家族的少爷啊?”
“是啊是啊,能配得上帕赫兹·里奥斯城主女儿的,想必家族实力肯定也不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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