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人生中的第一次。 求(1 / 2)fzi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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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丽热巴妙目一闪,她还没想到陆锋有这种低俗的想法,不过想一想后,她也就释然了。

男人,不都是这样的嘛。

谁不喜欢自己的坐驹是凶猛野兽,说不喜欢的,就问你骑个猪溜达一圈,跟骑老虎溜达一圈,效果是一样的吗?

“生气了?”笛丽热巴缓缓走到陆锋身边,依偎在陆锋肩头,小声说道:“没必要的,大不了去动物园逛一圈,说不定又获得什么凶猛野兽呢。”

“让我一个人静一静。”陆锋似恼怒的跺跺脚,回到三头犬的房间,笛丽热巴笑着欢送陆锋进入房间,然后乐呵呵的逗弄起小奶狗。

她没有注意到,陆锋关房门,恼怒的神色立刻消失了,他眉头紧紧皱起,来回走了两圈后,漠然的躺在唯一的木头床床头,盖被子,闭眼,他是真的想静一静,不是因为小奶狗,而是因为危机!!

他现在其实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只是刚刚没有显露出来,现在独自一人,他需要好好捋一捋。

他回忆刚刚看到的点点滴滴。

七头巨人丧尸。

按照物竞天择的逻辑,巨人丧尸绝不会像许多电影,电视剧里的巨大丧尸形象。

它们绝不会只有力量,应该有速度!

也只有这样,它们才可以在普通丧尸里肆意妄为,而不是只有力量,导致被速度玩弄的傻大个。

陆锋的速度很快,但也只是比普通丧尸强两个层次左右,他有把握跟巨人丧尸比一比速度。

但,笛丽热巴不行。

她只是服用了果实,获得了力量,身体素质各方面尽管加强了许多,却也只是跟普通丧尸差不多的速度。

丧尸红着眼狂奔的速度,快速,并不知疲倦的,陆锋可以肯定,就算是奥运会里的短跑,长跑运动员,在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都可能跑不过丧尸。

末日来临快两月了。

街道依旧是属于丧尸的,它们是城市中绝对的霸主,根本没有中,电影中,一周后就幸存者满街跑了。

要是这么容易,丧尸那么弱,跑的那么慢,感染根本不可能那么快速,人都不是傻蛋,是个人都能跑赢丧尸,谁会被咬?

巨人丧尸则会是更强,也就是说,他们陷入了难以想象的危机中......

扔掉笛丽热巴?

自己跑?

放在刚刚认识笛丽热巴时,陆锋不用考虑就会选择扔掉,现在,他沉默了。

(扔不扔掉,书友们。)

许久,陆锋心底有了答案。

“太靠近了。”

陆锋闭着眼,回忆自己当初选择这里时的心理想法,眉头一挑,低声自语道:“我选择的位置,太愚蠢了,经验太浅了。”

当初选择这里是因为对面就是银行,还有意外之喜的大明星位置!

到达这里时,陆锋才发现大明星的位置就在银行附近,应该就是那一栋酒店内!

的确,也只有最豪华的酒店,才是大明星的落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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