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告白,临走前向东阳还没少颇费周折地打扮自己。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他知道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打扮自己永不过时,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重生者也不例外。
向东阳折腾了半天,才从一堆旧衣中翻出一身新的来。
相隔十二年,前一世自己平日里穿什么,向东阳一点印象也没有,可能只有见到实物才能激发起一点印象吧。
打量着这身衣服,向东阳才想起,原来这还是上一世自己为去学校报到准备的,而且仅此一身,根本没考虑过换洗的。
剩下的一柜子都几乎是旧的,还散发着旧报纸一样的霉味儿,向东阳都不敢相信上一世自己居然会穿这种衣服去上学。
太土气了,都不知道在当时遭遇了多少人的鄙夷。
这其中有一件灰色条纹燕尾服,最是让向东阳印象深刻。
他记得当初是自己在读高一时,母亲从一家地摊货中花了五块钱购来的。
那时的向东阳还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实际上这种衣服都是从国外运回来的,那时候我国穷,偏僻的乡下人穿的自以为是‘捡了大便宜的新衣服’,实际上正是外国人穿过的破烂货。
只是十几年后我国富了,国人穿几天就丢掉的旧衣服又像当初他们的一样被回收,然后打包发往了国外......
一想到这点,向东阳就膈应的浑身冒出冷汗!
“居然是外国人的!!!”
“难怪这玩意儿看着像中世纪欧洲的犹太佬逛街时穿的。”
这些熟悉的场景,向东阳在很多部好莱坞电影中就看到过。
本来可有可无,甚至是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再穿上身的破烂货,这一刻,竟被向东阳特意拿出来直接塞进了炕洞里烧了。
“贫穷真的能限制人的想象。”
嘴里总结一句,随即把那身新衣服套在身上。
走到衣柜镜前面,很快一个身穿杂红色包口外套,绿色老板裤的特别形象映了出来。
“好家伙,‘气质’一下上来了!”
向东阳撑不住戏谑了一句。
的确,看起来有点气质,颇像是从夜场中走出来的小混混,痞气十足。
这一刻,向东阳没想到自己当初竟然会买这么一身玩意儿,也是够奇葩的。
“我特么是提着一瓶二锅头买的吗?”
没错,那时候向东阳自己都知道自己太保守了,自己的这种性格再不突破一下,上了大学以后还怎么找女朋友?
初中和高中已经白瞎!那时候的向东阳深知,自己剩下的唯一希望就只有在大学里了。
靠在老家找女朋友结婚是不可能的,想都别想。
再说了,放眼望去,整个向阳村,包括周边其他各个村庄内,也没几个女生,到处都是大老爷们,就算有,向东阳也没得选;有钱的人家就算长得丑点也不愁找,可以说这已经严重到了‘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的程度。
此刻的向东阳也能理解那时的自己,人穷怕了看到厕纸都觉得像钱,保守到了一定程度就可能会做出这样的壮举。
无论如何,也是没有办法,毕竟眼下只有这么一身是新的。
至少在刘欣悦面前有个性,向东阳心中琢磨道。
随后又破天荒翻出了一双黄色休闲鞋,还是地摊货,当初只花了十八块钱就买到了,向东阳记得上一世还没穿到学校大门口就裂绑了。
太尴尬了!
可还是得穿啊!大不了去学校的时候穿烂布鞋。
一阵折腾,完了又跑去厨房用洗手的肥皂凑合洗了头发。
再找到他爸生锈了的旧刮胡刀剃掉了两唇边的小胡子,这玩意之所以能从高一一直留到现在还没剃,主要是被一句鬼话给糊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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