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看着曾经无比熟悉的居所,感慨良多,或许这里才是自己的归宿,才是自己的家。
唐志当初兴致勃勃的回归故乡,没想到会给两个女人带去那么大的伤害,而如今,一个不能嫁,一个不想复婚。
这么长时间的离开这里,唐志豁然感觉到这里的亲情。
以前唐志实在是太想家,太想故乡,自然忽略了这里的幸福。
和娜塔莎成亲纯粹就是为了活命,那时候就想活着再回到家乡,就答应了枪口下的婚礼,娶了娜塔莎。
虽然和娜塔莎成亲,唐志完全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更没想过要和娜塔莎生孩子。
但是一次次借酒消愁让唐志再添了俩儿子。
大儿子取名字叫唐西游,二儿子取名叫唐归宗。
说实在话,唐志其实不喜欢这俩儿子,除了相貌太随他们的姥姥家,这还挑食,不吃猪肉,不吃香菜什么的,一点也不随唐志。
至于娜塔莎又是个极度保守的女人,除了在家还穿的清凉一些,这但凡出个门,一身袍子遮挡的严严实实,只露两个眼睛,一点美感也没有。唐志劝说了很多年,一直没能让娜塔莎改掉这个习惯。
这是唐志唯一不喜欢娜塔莎的地方。
唐志第一次见娜塔莎的时候,身份还是一个被寄存的“货物”,一个人质货物。
娜塔莎一家则是“承包”唐志这个“货物”的看守家庭,并提供唐志饮食。
当年娜塔莎只有十八岁,对唐志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人充满着好奇,更吸引她的是唐志的眼睛,唐志和其它“货物”不一样,唐志看娜塔莎的眼神是善意而真诚的,不像其它人质看她的眼神充满着邪念。
物以稀为贵,唐志这个华夏人既老实老实又本分,从不挑食和抱怨。逐渐的被娜塔莎一家同情起来。
而后唐志获得了娜塔莎一家宽松看管。
唐志获得可以在院子里随意走动的权利,伙食也好了很多,唐志发现娜塔莎一家还是比较善良的,就力所能及的开始帮助娜塔莎一家干些家务活。
从一开始打扫收拾庭院,到后来修理家具和车辆农具之类的。每次唐志利用学过的手艺帮助娜塔莎家修理物品之后,娜塔莎的父亲都会给唐志一些肉食,有时候甚至给唐志一些当地货币。
唐志俨然成了娜塔莎家里的一个佣工。
就这样娜塔莎对唐志从好奇,到喜欢,再到爱恋。
娜塔莎是非常保守的女孩,所以对唐志只能是暗恋。
直到唐志有一天,经不住外籍人质的诱惑,开始计划逃跑。
只是外籍人质太蠢了,高估了米金的价值,逃跑途中竟然想收买和雇佣本地人,让其提供交通工具。
所以想当然的一个也没逃跑成功。
娜塔莎不想看到暗恋的唐志被处死,才勇敢的用一个女孩的名节去袒护唐志。
娜塔莎最终用自己的婚姻保住了唐志的性命,当然唐志可以活下来还有一个原因,唐志是一个能力很强的技工,在当地修理器械积攒了不少好名声。
娜塔莎的父母很喜欢会很多技术的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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