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斗犬扑来更快的,是方天的扑克牌。
冰冷的月光被扑克牌光滑的纸面反射在方天与女孩的脸上,而下一刻,旋转的扑克牌已经插入斗犬铜铃大小的眼眸之中!
歌思汀的武器是剑,纳金的武器是强壮的身体,而方天的武器……
是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
哪怕他此刻手中只有一张纸,方天也能将薄纸变做最锋利的刀刃。
魔术师的第一条要义:利用手边可以利用的一切,以达到预想效果。
斗犬扑向猎物的势头被掐死,因为疼痛跌倒在地上,放出咽咽呜呜痛苦的低嘶,两只前爪想要将插入眼眶的扑克牌取出,可不论怎么扑腾,扑克牌依旧死死卡在眼睛里。
“阿薇!”女孩慌乱地冲到斗犬身边,帮助斗犬取出被血液浸成通红的扑克牌。
方天这时候才有时间低头查看绊倒自己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头肥大无比的成年兔子。
兔子、斗犬、柴刀……看来这个女孩是带着斗犬来捕猎,没想到兔子死在自己脚下,斗犬以为猎物被人抢夺,于是向方天发起了攻击。
看着斗犬血流不止,方天为这个误会叹了一口气,道:“跟我来,我知道有人可以治好它。”
“不需要!”女孩道,“我的族人会治好它。”
方天听了女孩的话,才发现女孩别有特色的民族服饰。无领裸肩的棉质短上衣、层层叠叠的波浪裙、皮质的流苏、各种贝壳制造的饰品……大量不同地区、不同特色的服饰元素被女孩融为一身,构成了她独特的混搭的民族特色。
“丹德里安人?”方天翻阅英帕奶奶家的藏书时,看到过这个特殊的民族。
居无定所,热爱流浪,正如它的名字丹德里安(Dandelion),如蒲公英一般喜爱在风中飘扬。他们大多由三到四户家庭聚集在一起流浪,从荒野到村庄,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他们的生命,正如他们混搭的特色服饰。
永远的自我。
丹德里安人是不会穿单一款式风格的服装的,他们每流浪一个地方,就会选购自己喜欢的服饰,走过的地方越多,他们穿着服饰的风格就越多,汇合在一起,就成了他们独有的民族服饰。
就好像,他们的生命,也是由流浪过的一个个不同的地方混搭而成。
他们热情、洒脱、机智,同时好恶分明。
当然,丹德里安人在大陆上的名声并不好。因为流浪没有稳定的生活,丹德里安人的财政状况大多不容乐观,因此他们也常常被人们与贫困、偷窃、骗子、强盗等词语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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