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世群笑道:“那你该去!”
他到现在还以为丁志远只是给廖富贵出谋划策,所以他觉得廖富贵赚了大钱,请丁志远吃饭是应该的。
陶桃表现得也很正常,这让他松了口气的同时,又隐隐有些不安。
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果不其然,等他在陶桃的示意下,跟着她来到她的闺房,猛然间看到书桌上铺着一副字。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个个斗大的毛笔字,犹如一柄柄小榔头,重重地敲在他的心脏上。
陶桃走到他身边,抱着胳膊欣赏着自己的大字,笑着问::“志远哥,我写的怎么样?”
“啊?”丁志远不敢看她,只是一个劲儿点头,“好,写的真好!呵呵,呵呵呵……。”
陶桃轻轻一笑,把那张大字掀开,下面又有一副大字。
但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这副呢?”陶桃朝他眨眨眼,“你觉得哪副写得好?”
“我觉得……。”丁志远努力挤出一丝微笑,“都好,都好。”
陶桃笑吟吟道:“如果只能选一个呢?”
丁志远心里不由咯噔一下,她这是什么意思?
借物喻人?
“我觉得这副写得好。”陶桃一脸认真道,“知道为什么吗?”
丁志远看着“但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这十个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好在哪,甚至丁志美写的都比这强。
陶桃解释道:“这幅字呢,是我用左手写的,刚才那副是用右手写的。”
丁志远恍然大悟:“左手能写成这样,确实不错了。”
“从开始写字时,我就一直用右手写字。
所以看得多了,也就腻了。
相反,用左手写的字呢,看起来就充满了新鲜感。”
说到这,陶桃抿嘴一笑,“志远哥,你看,我也是个喜新厌旧地俗人,是吧?”
丁志远叹了声气,张张嘴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如果陶桃一哭二闹三上吊,那丁志远有的是办法对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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