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奴隶场(2 / 2)302号房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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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咧嘴一笑:“他们敢?上回打怕了他们,这回都在装孙子呢。”

稷点点头:“你切莫要小心,别让他们给骗了。”

“安啦安啦,我早让泠老打探消息了。”荒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道:“我走了。”

说罢,大步流星,直往山下跑去。

稷盯着他高大宽阔的背影,重重地吁出一口气:“二十年了,小屁孩长大了,自己也能独当一面了。”

他回过头,浑浊的眼里出现了一滴泪珠,划过斑驳的脸庞滴落在尘土之中。

想当年,部落遭逢劫难,被赶出了万星草原,来到了这里。

其时,他还是一名小小的祭司,荒也不过是十三岁的少年,两人共同扶持,带着族人找到了这个世外桃源,从此以后偷偷发育,最后一鸣惊人,箇中艰辛,实不可为外人道哉。

苦尽甘来,当然不可以任由外人夺走。

秋古交易所。

木冕不是圣人,也没有逆天之能,当然拯救不了所有奴隶,他只能将愿望置于心底,待来日完成。

绕过奴隶买卖场,前方是宠兽买卖场,相对奴隶来说,买卖宠兽就没有心理负担了。

一眼看去,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珍禽异兽数不胜数。

买卖的禽兽,分为三种。

宠兽、骑兽和驮兽。

在原始世界,宠兽必须要签订“血契”的,只有签订了“血契”的宠兽,才会不遗余力为主人战斗。

而骑兽就没有这种约束,只要是驯服了的骑兽,谁都可以骑,譬如猛高的地行龙就是如此。

但正所谓野性难驯,没有哪种野兽会乖乖让人类骑上去,成年骑兽更是如此,所以,驯服骑兽就必须从幼崽开始。

木冕听说盘土和骻两人都买了一头骑兽,也给崩带了一头,他们早就对猛高的地行龙馋得慌,这回有钱了,还不加紧犒劳自己?

最后一种是驮兽。

有部落是专门驯养驮兽用来出售的,最受欢迎的就是猛犸。驯服后的猛犸老实、听话、吃草、负重大,对于部落来说自然是首选。

其次就是石门陆龟,这种龟类既不吃肉也不吃草,吃的是石头,只要有石头啃就行,比猛犸还好养。但石门陆龟走路较慢,对于脾气大、急性子的原始人来说就是相性不符了。

最后是骆驼和驮马,但骆驼只适用于沙漠,驮马负重力不行,部落不会大量豢养。

听说还有会飞的伪齿鸟和海里的鲾鲼,也能驯服成驮兽,用于远途运载,不过就只是属于传说了。

木冕想要一头斗宠。

家里的鹰蛋是打算熬成座骑的,飞骑谁人不爱?

慢慢走在兽场,越看越觉得眼花缭乱。

斗宠以豕类最多,蒲扇耳、长獠牙、吊搭嘴、毛粗硬,一看就不合自己的审美。

猛莺指着一头大野猪道:“要不,挑这个,它叫做当康,可厉害了。”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一头小车般大小的野兽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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