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远镜视野中。
钢盔,枪口,上肢,全身,鬼子的身影逐渐显现。
小队编制,三挺大正十一式,无掷弹筒。
如果游击排武器弹药齐备,打下这支小队有八成把握。
一抹黑色晃动,赵义脸色猛然一沉。
军犬。
全身漆黑,没有一点杂色的狼狗,三指粗的锁链,一端围系狼狗脖子,一端牵在鬼子手中。
怪不得童连长从一团辖区跑到独立团辖区,几十里地都没摆脱这支鬼子。
这条狗不死,跑到死也甩不脱!
游击排没子弹,没火力,打不起,只能跑。
团长给的命令是守在此地监视鬼子动向,一跑就停不下来,势必会错过。
待在林子里迟早会被发现。
重机枪不在,打只有找死的份儿。
赵义拉开枪栓,一颗颗向里压子弹。
这把七九步枪是进山口炮楼炸鬼子车辆时,从看守民夫的伪军手里抢来的。
一枪打灭了炮楼顶层瞭望哨的探照灯。
“小米,红梅,你们过来。”
陶红梅疑惑地看着赵义压子弹。
“追童连长他们的鬼子带着一条军犬,不把这条狗打死,我们一定会被发现。
游击排分成两队,你们俩各带一队,向不同方向撤离。”
五枚子弹压满弹仓,合栓,声音清脆响亮。
“离开之后,如果听见一声枪响,说明鬼子的狗死了。
我会把鬼子引开,你们直接过来。
如果我的枪响了两声,说明狗没死,你们绕远一点,等到天黑再回来。
狗鼻子很灵,能闻到你们身上的气味。
你们率队,各自沿公路前后不同方向。
如果鬼子追向一队,另一队继续回来等,完成团长命令。”
“明白。”
张小米领一班、二班,陶红梅领三班,一沿公路向西北,一沿公路向东南。
林子里顷刻间只余赵义一人。
七九步枪探出枪口,等待军犬临近。
军犬体型小,犬身灵动,放得越近越好打。
居高临下,有位置。
万里无云,有光线。
打了这么些发子弹,赵义的枪法已经磨练出来,不敢说很好,但绝对不差。
这支七九步枪手感虽好,但枪支本身远远不及友坂步枪。
军犬发现气味的距离和七九步枪的射击距离,决定了赵义再扣动第一下扳机后。
是直接起身逃跑,还是开第二枪再逃跑。
训犬员牵着狗走在最前,时而左嗅,时而右嗅,敏锐地嗅着周围的气味。
黑色皮毛油光水滑,狗眼深亮有神,狼尾低垂,犬牙呲出。
这头畜生吃的比八路军师级首长还好,不然养不出这一身毛。
追击一夜,童连长他们累,鬼子也累,身体疲惫,脚步无力,队形开始变得散乱。
八路军常年藏在山里,扫荡,转移,忍饥挨饿,爬山跃岭已经成了习惯。
相比于鬼子还多留了些劲儿。
后方鬼子与训犬员的距离慢慢被军犬拖拽着拉开。
七九步枪静静瞄着。
七二九子弹只需要一发就能给这条畜生的黑皮穿一对眼儿,前提是能射中。
五百步,军犬在肉眼中只是一个黑点,赵义觉得以自己的枪法在这个距离上打出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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