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恪坐在房里,一开始面无表情,但是心里却已经在幻想着不久之后便能吃到的美食,脸上也慢慢随之露出了略显猥琐的表情。
不多时,诸葛恪便看到了便宜兄长的身影,似乎是有些不一样。
程凯同样是面色极其平静,但是心底里却在不断地欣赏、夸赞自己,真是个美少年,天生便是为这身衣服而生的啊!
程凯迈进屋门,看到诸葛恪惊讶的表情,心里十分受用,看看,就连见过大场面的诸葛恪都为自己的绝世英姿而倾倒了,哎,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好吧,他已经完全忽略了人家诸葛恪的梳妆打扮丝毫不在自己之下这样一个事实。
不过,这分得意还是很快就随着诸葛恪的张口而被打碎了。
诸葛恪静静地望着程凯一步一步走来,面色恬静,嘴角淡笑。好吧,你很帅,离本少也只差一点点了。但是,你的手呢?你的手怎么是空着的?饭食呢?大哥,做人不能舍本逐末啊!
“兄长,饭菜呢?”诸葛恪张大了嘴巴,扑闪着眼睫毛,“可爱”地问道。
程凯看着面前的诸葛恪活生生变成了爱情公寓里的美嘉,不由感到一阵荡漾,啊,不,是气愤。你居然是这样的人?还有脸说不是来我家蹭饭的?真是白瞎了你后来历史上的名声,白瞎了你以后的地位啊。
没好气地白了诸葛恪一眼,程凯也不回答,“元逊,我们何时出发?”
诸葛恪也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讪笑着回答道:“兄长不必着急,诗会是在午时开始的,现在时间还早得很。咱们还是先用过早膳再去吧。”最后诸葛恪还是不死心地劝道。
午时啊……11点!还有五六个小时呢,程凯心里很快就把这一笔账算了过来。
“等着!”程凯没好气地吐出两个字,转身就走。早知道自己先不穿上这身衣服了啊,要不然一会儿弄脏了怎么办?就算没脏也感觉很别扭啊。此时的程凯就像后世第一次穿上西服,但是却立马帮老妈搬了一袋面粉那样,虽然做了,但就是别扭,就是心里不舒服。
“好嘞!”诸葛恪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了,美滋滋地应和一声,重又稳稳当当地坐下。
最终程凯还是简单地炒了个菜,与诸葛恪大快朵颐。当然不是出于对诸葛恪的喜爱和讨好,呸,没有喜爱。
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程凯一般都是吃早餐的。早餐作为一天当中的第一顿饭,为人提供一整天的能量,能吃最好还是要吃的。
后世程凯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因为懒,也为了省钱,从大一下到大三上整整两年时间在学校里不怎么吃早餐,整个人的面色都白了许多,身体素质更是迅速下滑,胃病虽然没犯,但却也隔三差五地弄毛病。
后来程凯坚持着每天都吃早餐,再加上锻炼,很快自己就能感觉到一种名为健康的东西又重新回到了自己体内。所以一直到工作,再到这个世界,程凯都保持着一定要吃早餐的习惯。
尽管身为武者,一两天不吃饭也没什么,但是程凯就感觉午饭、晚饭什么的不吃还能挺一挺,早餐不吃整天就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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