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你喜欢她什么,而是她身的所有的东西都吸引着你。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因为喜欢的时候,所有的不好都变成了好。
曾有这样一个笑话:拥抱的时候,人的幸福感会大幅度升,所以有对象的人总是比没对象的更加开心。
木森觉得这是对的,因为跟东沐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开心,总是比平时的时候更加在意身边的风景。
木森走在公园里,想着一些有的没的,时而开心,时而难过。
他的心里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藏着太多的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痛苦。时优良常常说:“这个年纪,就该任性一些,没什么是值得难过的,也没什么是值得挂念的,我们都还这么小,何必要把自己的人生弄得那么糟糕。”
从各种角度来说,木森都很羡慕时优良,他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用一句:“我很好来结束,也可以以一句我喜欢来开始大部分的事情。偏偏,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木森就是做不到。”
而时优良觉得,他所有的痛苦根源,都源于他想的太多了,太成熟的人,往往会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善良,因为成熟的人,往往会蜷缩起身子来保护自己。
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的人,看到的风景是黑暗多余光明的,一双见不到光明的眼睛,我们又怎么可以期望他比全世界都善良。
在一处亭子里,他捡起了几页书稿,面写到这样一段:
军医带凤凰君去止血疗伤。轩辕不歌跟着紫电风雷棍到了轩辕城内一个叫‘梧桐酒家’的酒楼。
梧桐酒家,也就是在这里,轩辕不歌迷恋了轩辕城。
梧桐酒家坐落在轩辕城北城,占地三十余亩,曲觞流水昼夜不息,是达官贵人聚集之所;被称为城中城、小不夜城。
梧桐酒家的后院,是五六亩的竹林和梧桐树;一根根修长挺直的翠竹拔地而起,一颗颗枝繁叶茂的梧桐箕踞而坐;参差交错的翠竹和梧桐林间,嵌入了两三间木屋,彼此辉映正如金镶于玉。
紫电风雷棍带着轩辕不歌走进了其中一间:
“不歌公子要吃喝些什么?”
梧桐酒家终日喧嚣,此林间却像是另一个世界,与外面的喧嚣完全被隔绝了的世界。轩辕不歌喜欢这样的宁静,紧绷许久的心弦松了一些:
“随便一些就好。”
轩辕不歌站在窗边,背对着紫电风雷棍,手里的剑也没有放下。他绝不会对任何人展露出弱点,这是他的强者之道。
紫电风雷棍说了句:“稍待。”转身出去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见到房间里的一把古琴。金丝凤栖梧做的身,北海宝蚕丝织的弦。琴面烫金篆写了纣王题于行景宫的诗句: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字体是十分少见的古体,洋洋洒洒的点缀在琴面。
古琴没有时间沉淀的神韵,也就是说这是一把仿造的古琴。但是它仿真的程度,甚至比原品更加珍贵难得。
轩辕不歌起手轻轻拨弄了琴弦,传出一声呕哑难听的声音来,惊得连忙收回手,心不安的跳动着。
“实在不敢想象,这世竟有人用天下最好的琴弹出了天下最难听的音。”
是个女人的声音,就在门外。梧桐酒家是风尘之地,有女人是当然的。
轩辕不歌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彼此默了稍许,门外的女人又说:“冒犯公子了。见到屋里有人影,以为是哥哥回来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微微躬身:“轩辕不歌承蒙凤凰君招待在此叨扰。”
轩辕不歌的脸依旧像是冰柱堆成的,但他的心,在见到这个女人的瞬间就炙热的像是正在喷发的火山。
女子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见礼道:“小女子轩辕家清河这厢有礼了。”
清河这个名字,轩辕不歌是第一次听到;但在他转过身的瞬间就已很肯定:这世绝不会有比眼前的女子更美的人,也绝不会有比‘清河’更配得她的名字。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