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开始,又出现的新的征文,内心还是心心念念,但是,我知道,我现在的水平,写不出高大上之作,光有些小聪明,小脑洞不够,虽然不是让我有所大成的必备,但是小成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对自己有信心。
每天记录下一章的学习,努力学习一下写作的技巧与书面文字表达,是我应该做的。
学法是为了什么?
父亲给的定义是,说出去好听,门面上过得去,好继承他的人脉,他的说法是很现实,很真实,的确。
母亲给的定义是,找对象好!!听到这里我不禁笑了一下。
我自己给的定义是,票子,我就是一个简单的俗人。
其实最高兴的是,我利用了自己学到的知识,帮助了我的大学同学,真实解决一个矛盾冲突,让他省去了很多的律师费,毕竟,现在请律师对普通人而言,可不便宜。
话不多说,开始今天的一章内容分析,枯燥也好,烦闷也罢,它都与我的最爱的小说在一起,那就不无聊了。
今天讲述的东西是一个很有趣的法律知识,代理。
代理有无权代理,代理权,代理类型。
简单的说,就是你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再简单一点的说就是,一个人把他的东西给我,我代为处理,但是最终结果承受还是他。
而代理的特征有哪些呢?
总体可以概括为,我以他的名义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当然,必须是有法律效果的,而我就是一个信息传递人,但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他自己承受。
我一看,觉得,怎么会这样?但是有些时候,有些人不方便出面,就会出现代理人,当然只是一方面。
当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代理的,要代理的法律要件!
第一,要有三方当事人,第二,代理的标(打个比方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需要依代理权;
第四,需要以被代理人利益为取向。
所以,看了最后一条,我才知道,代理人就是为了替被代理人行动,获取利益。
而代理的类型又多种多样。
比如,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意定代理,法定代理;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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