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了,对于我来说,已经渐渐熟悉了这种感觉,同样枯燥的人生,枯燥的文字,要说有多喜欢,也并没有多喜欢,但是只能逼着自己去做,也许熬过一个月,就习惯了这种,喜欢上了这枯燥的文字。
不过,我不想这么无聊的看下去,所以,只能够用各种办法,把这一章看完。
今天看到了一段不长的小短文,却很让人有带入感。
最后的一段话,让我觉得,这个不幸的人生,需要有人去增光添彩,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向往重新来一次的生活。想回到过去的那一年,替曾经的自己完成未完成的梦想。而我作为作者,并没有让我的角色感觉到人生的温暖,也没有经历有趣的故事,可见,我也并不是一个好作者。
我应该是带给他温暖的人,是他曾经悲痛迷茫人生中的启明星,而不是随意折腾他的上帝。人生不易,他作为小说人物,又何尝容易,难道?仅仅成为一个,下流作者笔下的苟延残喘之人吗?他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
今天的内容,物权。
什么是物权呢?
物权就是我,依法对特定的东西,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既然讲到这里,那么就先对于这三个权先进行解释,我一开始看,觉得好难,看不懂,但是,如果不先解决这三个,估计后面就看不懂。
第一个,所有权。
所有权的法律解释是,所有人可以对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以排除他人违背其意志所为的干涉。
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你买了一部手机,你就对这部手机享有所有权,你可以占有,就是天天拿着玩;你可以使用,打电话,上网玩游戏;你可以收益,把手机租给别人,收10块钱;你可以处分,把手机送给别人或卖给别人,这就是所有权的四项。
第二个,用益物权,是什么呢?
法律上的解释是他人所有物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的权利,感觉一看,并不是很懂。
那么通俗的解释呢!
打个比方,出租车的所有权是归出租车公司,而被公司雇佣的出租车司机,就对这个出租车享有用益物权,但是,车却是公司的,只是你在使用,就相当于,别人的东西,你在用一样。
第三个,担保物权。
法律上的意思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物权。感觉一看,又不懂。
那么又怎么通俗的解释呢?
又打个比方,我向别人借钱100块,可是别人怕我还不上,这时候,我弟弟拿了一块手表作为担保,别人才把100块借我,这个手表就是用来担保的,而那个借我钱的人对手表就享有担保物权。
而我弟弟是担保义务人,借钱的人是担保物权人,我和借钱的人存在一个债权债务的关系。
天啊,搞懂这个东西真的是要命。
物权具有哪些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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