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借钱与欠钱(债的概述)(2 / 2)御水寒江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打个不恰当的简喻,前者是借钱人的权利,后者是还钱人的义务。

而债的客体呢?是什么?

其实,就是东西,比如,钱啊,知识产权等,什么的,法律上称为债的标的。

而债的发生呢?

最多的一个,是合同,各种各样的合同,在这里,就不做详细的解释,比如什么劳务合同啊,买卖合同啊,等等。

第二个,是单方允诺,也叫单方承诺,比如,设立幸运奖,遗赠等;

第三个,侵权行为;

第四个,无因管理;

第五个,不当得利;

第六个,其他、、、、、、、

最后,讲到债的分类,有很多种,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应该也不成问题。

第一个,意定与法定,前者是意思,后者有法律规定;

第二个,特定与种类,前者是特定的,后者有点看不懂,我是懵逼了,上面解释是未特定;

第三个,单一与多数人,前者是一个人,后者是一堆人涉及;

第四个,按份与连带,前者是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义务与责任,后者,是连一起带;

第五个,简单与选择,前者,无法选择,后者有可以选择;

第六个,主与从,就是一个主要承担责任,一个承担次要,打个比方,出车祸,一个主要,一个次要;

第七个,财物与劳务,前者是买卖合同这类,后者是委托合同之类;财物可以强制执行,劳务不得强制执行。

完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