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13年。
初夏。
星光灿烂,点缀夜穹,天际仿若蒙上一袭精致而华丽的面纱,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悦目赏心之感。
万门镇的农田里虫蛙争鸣,黑黝黝的小溪中有鱼儿浮出水面摇动尾儿扑打水面的声音,以及道旁农夫默默归家的走路声......这一幕幕乡土画面将镇子夏夜的美体现得淋漓尽致。
在这山野万物的喧闹中,若是闭上眼睛静心体会,却是别有一番风味,人仿佛整个身心都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了。
镇子东面,有个小商业街。
西康路128号。
林记杂货铺。
此时。
店铺门半掩半开,空出的门位从里穿透来一片昏暗的烛火,照映在门前那一块块平整而苍劲的大理石上。
带来的不止有光明,还有一阵令人一闻便不由自主地食指大动的菜香味,以及其间内人的走动和说话声。
“好了没?快点。”
“既然菜都煮好了,就赶快端出来。在厨房里头摸摸索索半天,灯油不废钱呐?”
一张简陋古旧的四腿木桌,虫洞点点,桌中央端摆着一盏煤油灯,灯焰红中泛黄,正轻轻随风摇曳,清晰照亮出两张面孔。
一大一小二人。
说话的是林友德,杂货铺的老板,人头发微白,年龄似有四十来岁,五官端正,穿着粗布白衫,木纽全部解开,敞月匈露怀,由于室内十分闷热,右手正不停摇着蒲扇,使得凉风扑面而来,好驱散走这遭罪的热意。
坐在旁边的是他儿子,林克,一个长相清秀,眸光有神,衣装整洁的男子。
目光聚焦于灯火的他,一言不发,沉默不语,只是眉宇间隐隐透出一丝难色和忧愁,好像是在纠结某个困难问题,陷入沉思当中。
十五天!
足足十五天!
一点醒来或回去的征兆都没有!
看样子是回不去了!
自知回家希望破碎的林克,心中一片苦涩,有苦难言,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真想狠狠地.....狠狠地.....做它个十套八套五三、金利高考试卷来解解压。
鬼知道,他一个身份尊贵,人上人的打工人,在加班中享受着前世苦修而来的996福报,这小日子别提有多滋润了。
可谁知,加钟加着加着就.....突然头昏,眼一黑,意识一片模糊......等醒过来时,已然穿越到原主身上。
“既来之,则安之。”
“汝父母,吾养之,汝勿虑也。”林克放弃回家的幻想,在心头默念两句,神情庄严而肃穆。
从此之后,他端正心态,下定决心代替原身好好活在这个世上。
噔噔噔!
后房走来一位中年妇女,身高中等,容貌平平,皮肤略黑,穿着打扮朴素简单,与前世近代剧中的农村女子大同小异。
人手里端着个大木盘子,其上放着三道热气腾腾的菜肴,一边迈着小碎步稳稳当当地走来,一边没好气道:“孩他爹,催催催,催命呐,这菜没煮好,难不成让我摸黑烧不成?”
“只许你点灯守夜,不许我照明煮饭?”
一阵碎碎念后,菜肴依次被端上桌。
一尾黑鲤家烧,一盘豆腐干炒蛋,一碗清水白菜汤。
菜香弥漫,色泽鲜艳,单一看,便勾动人的强烈食欲。
有鱼有菜有汤,营养丰富且协调。
能在大庆末,大乾初,经历过13年前,那一场令社会各界动荡不安,炮火连天,人心惶惶的战事后,今日能吃上这么一顿丰盛的晚餐,对于饱受苦难的大多贫困人而言,已是梦寐以求,渴望不已的体面生活了。
林友德不理会妻子的话,简单的招呼林克准备开始吃饭。
郑燕身为女人,并没有坐下,反而拿着两只碗先给家里的两位男丁盛饭,做完这些之后,自己才最后落座。
看着面前满满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林克动了动筷子,思虑再三,斟酌说道:“娘,以后我还是自己来打饭吧,又不是没手没脚的。”
这一句话,就像是平静的湖水中扔进一块大石头,打破了本趋渐平静的气氛,立刻引起林友德的怒瞪训斥,和郑燕那双慈祥、疼爱的目光。
“多嘴!”林友德神色发怒,“小孩子管那么多干嘛,赶快吃饭。”
与之同时,深知儿子是心疼自己的郑燕,内心不由涌上一股深深感动,双目微微泛红,暗自感叹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操劳这个家的苦头果然没有白吃,终究是母子连心,于是嘴上反驳道:“孩他爹,你这么大声,凶孩子干嘛?”
林友德啜了口醇厚的老黄酒,一本正经道:“你也别吵,俗话说,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三纲五常乱不得,可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和经验。”
“你一个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哪懂得上千年前老祖宗伟带的智慧。”
“爹,是伟大!”
林克重重一拍额头,无奈提醒父亲话中的错词,暗叹又来了。
眼前一幕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在这半个月中,他常常因为秉着好心说错话,惹得亲朋好友的惊恐、反驳、斥骂,从而陷入自我怀疑,明显感到自己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
父亲平常什么都好,就是太过于大男子主义。按以前的说法,就是妥妥深受封建思想糟粕的受害者。一旦涉及到“礼”这方面,一改先前神态,立马换成严肃面孔,容不得家人半点违逆,是古代礼教的忠实拥趸。
好无奈,好空虚,好寂寞......
林克最近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衰弱了,从前有人曾说过,先人半步是天才,先人一步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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